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非车领域业务拓展,成效显著:

1、非车领域主要客户及建立联系的超80家,包括HP项目、英维克、AVC、宝德、讯强电子、申菱环境、Cooler Master、智邦科技、台达、金運、字节跳动、阿里、腾讯、中国移动、立讯精密、东阳光、西安天泰、特来电、亚浩电子、江苏重塑、华丰燃料、英国WrightBus、中车时代、Caros公司、小鹏汇天、韩国斗山、利勃海尔、埃夫特、松延动力、智远、联宝、荣耀等。

2、非车领域超130个项目正有序开展,个别客户部分项目实现批量订单落地。目前在手订单以滚动交付模式为主,按客户需求统筹排产交付,订单生产转化过程尚需一定周期。

现阶段公司非车领域业务营收占整体营收比例较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决定以自有专利权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具体贷款条款将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峡支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本次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基本情况

■

三、本次专利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事项,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举措。本次专利权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次质押的专利权将面临被处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9亿元,同比增加4.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亿元,同比减少62.84%。

此议案已经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5)。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6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其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将12,697.31万元人民币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拟将3,332.37万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已将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3、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决定以自有专利权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峡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具体贷款条款将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峡支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球化战略布局,快速推动海外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用于在波兰设立全资子公司“飞龙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飞龙”,暂定名,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注册核准的名称为准)。投资金额根据波兰飞龙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其注册资本也将适时进行变更。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3票回避表决通过该议案。

为推动公司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逸科技”)的发展,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保持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稳定,子公司航逸科技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

本次增资前,航逸科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对航逸科技的持股比例变更为70%,其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

此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全球化战略布局,快速推动海外业务发展,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用于在波兰设立全资子公司“飞龙波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飞龙”,暂定名,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注册核准的名称为准)。投资金额根据波兰飞龙建设进展情况逐步到位,其注册资本也将适时进行变更。

新设立公司拟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书峰为执行董事。同时为确保对外投资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龙波兰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英文名称:Feilong Poland sp.z o.o.

2、注册资本:200万波兰兹罗提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配套研发、金属机加工、焊接加工、零部件总成装配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热管理系统部件、排气隔热部件、泵类产品进出口、批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仓储、货物装卸、分拨、物流配套服务;汽车零部件售后返修、技术服务、产品理化及尺寸检测服务。

4、注册地:Ulica Lotniskowa 4,36-060 G?ogów Ma?opolski,Poland

5、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飞龙股份持股100%

上述子公司设立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波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发动机热管理部件生产、装配及仓储业务。波兰为中东欧地区规模领先的经济体,依托欧盟统一市场优势,在此设立生产基地,有利于缩短物流半径、降低运输成本,就近响应欧洲客户交付及本地化配套需求,搭建面向欧盟市场的本地化生产支点。

本次投资是公司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可优化跨境供应链、压降物流仓储成本、保障订单交付,助力公司深耕欧洲热管理部件市场,搭建海外供应体系、拓展海外市场,提升海外客户黏性,增强应对国际贸易及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核批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2)波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波兰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学习并借鉴同行业及客户海外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熟悉并掌握波兰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设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技术方案,投入和产品及技术方案相匹配的设备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控制投资节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励和培训团队,以保障波兰子公司的良好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有助于落实海外战略布局,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7月11日,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其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导致)。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等款项合计12,697.31万元人民币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拟将剩余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目前已将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的支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074,07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10.5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55,4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6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芜湖飞龙、郑州飞龙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目前两个募投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经结项。但因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尚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子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投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已完成结项,项目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等款项,现阶段节余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自有资金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积累形成、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该部分资金可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周转、现有投资计划实施及应对突发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择机开展现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并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的支付;(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尽管上述投资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的支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10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募投项目相关尾款等款项支付、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为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款项)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逸科技”)的发展,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保持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稳定,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航逸科技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航逸科技成立以来业务成长较快,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及西峡县龙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峡龙逸”)、芜湖瑞龙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瑞龙”)拟对航逸科技进行增资;同时为充分调动航逸科技核心经营团队和骨干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航逸科技拟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对象为航逸科技核心经营团队及骨干员工,激励对象将通过芜湖龙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龙航”)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员工持股平台芜湖龙航本次对航逸科技的增资定价为1.22元/1元注册资本,全部增资款中1,90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18.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西峡龙逸及芜湖瑞龙本次对航逸科技的增资定价为2元/1元注册资本,全部增资款中3,0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09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航逸科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对航逸科技的持股比例变更为70%,其仍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

(二)关联关系说明

飞龙股份董事兼总经理赵书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定文,副总经理冯长虹、席国钦、王瑞金、孙凯、张群、赵延通、杜振,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国楼,拟通过西峡龙逸参与本次航逸科技增资扩股,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西峡龙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和副董事长孙耀忠为叔侄关系,孙凯为孙耀忠之子,关联董事孙锋、孙耀忠、赵书峰均在本次董事会上进行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涉及飞龙股份关联方为:

孙锋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孙耀忠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赵书峰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孙定文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冯长虹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席国钦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王瑞金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孙凯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谢国楼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张群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赵延通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杜振同志,男,中国籍自然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西峡县龙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KQXG1X7W,上述部分关联自然人通过该平台持股,该持股平台为公司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7月15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59号

5、法定代表人:赵书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EQBK860H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云计算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制造;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航逸科技工商变更于2026年10月27日完成)。

9、主营业务:非车用热管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15日,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1、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

12、出资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13、航逸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7,478.588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1764803359

成立日期:2001-01-09

注册地址: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持有航逸科技100%股权。

(二)芜湖龙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龙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KQ84WX5M

成立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芜湖瑞龙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芜湖瑞龙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KP97RJ1P

成立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西峡县龙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西峡县龙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KQXG1X7W

成立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五里桥镇工业大道与仲景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

航逸科技与飞龙股份、芜湖龙航、西峡龙逸、芜湖瑞龙拟签署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被投资主体: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主体:飞龙股份、芜湖龙航、西峡龙逸、芜湖瑞龙

(二)定价情况及融资总额

1、定价情况

芜湖龙航作为航逸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按照1.22元/1元注册资本对航逸科技进行增资;其他增资方飞龙股份、芜湖瑞龙、西峡龙逸按照2元/1元注册资本对航逸科技进行增资。

2、融资总额

(1)飞龙股份以4,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航逸科技2,00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芜湖龙航以2,321.66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航逸科技1,903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西峡龙逸以1,434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航逸科技717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芜湖瑞龙以76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认购航逸科技38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三)增资价款的缴付

增资方应在下列期限之前缴纳增资价款:

■

(四)违约责任

增资方如果不按约定增资价款缴付时点缴纳增资款项,将给予增资方30日宽限期;但若宽限期届满仍未缴足,未守约增资方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增资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9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航逸科技经审计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3,753.62万元,负债为9,425.96万元,净资产为4,327.66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航逸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6,111.30万元,每股权益价值1.22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航逸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9,909.74万元,每股权益价值1.98元;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航逸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909.74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零玖万柒仟肆佰元整),较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增值5,582.08万元,增值率为128.99%。

芜湖龙航作为航逸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按照1.22元/1元注册资本对航逸科技进行增资;其他增资方飞龙股份、芜湖瑞龙、西峡龙逸按照2元/1元注册资本对航逸科技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对飞龙股份、芜湖瑞龙、西峡龙逸的定价以评估机构的收益法评估为依据,对员工持股平台的定价以评估机构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依据,既能体现定价的公允性,也能体现对航逸科技员工的激励,本次增资定价具备合理性。

七、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航逸科技专注于非车用热管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客户提供非车用热管理系统解决方案,本次增资扩股将提升航逸科技现金流,助力其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航逸科技通过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凝聚力及核心竞争力。

本次增资未导致公司合并范围、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及航逸科技的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增资后续的会计处理

员工持股平台芜湖龙航对航逸科技的增资对价折合成航逸科技每注册资本价格低于资产评估收益法价格,涉及后续的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公司及航逸科技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九、本年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以及向关联方赵书峰、孙定文、冯长虹、席国钦、王瑞金、孙凯、谢国楼、张群、赵延通、杜振正常发放薪酬外,公司未与本次增资的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十、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航逸科技实施增资扩股是从公司长期业务布局出发,通过建立长效约束机制稳定和吸引人才,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航逸科技本次增资涉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资,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锋、孙耀忠、赵书峰回避表决,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本次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本次增资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航逸科技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情况、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意见;

4、《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