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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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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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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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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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7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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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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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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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建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常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坤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闰”或“目标公司”)
● 投资金额: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对上海祥闰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祥闰13.6364%的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并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已与上海祥闰及其现有股东签署了增资合同,上海祥闰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投资完成后,上海祥闰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依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上海祥闰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上海祥闰的具体经营管理等仍由其现有管理团队负责,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公司治理及管控风险。
3、上海祥闰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未来具体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认购上海祥闰人民币211.473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祥闰13.6364%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上海祥闰及其现有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合同》及补充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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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并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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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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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对上海祥闰增资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标的股东基本情况
(一)现有股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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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有股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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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有股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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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有股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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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有股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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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有股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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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有股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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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有股东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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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现有股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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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有股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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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现有股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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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标的的定价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系依据定价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上海祥闰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增资方):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目标公司):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丙方1:郭海涛;丙方2:上海肯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丙方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5:上海新豪软件有限公司;丙方6:泰州市国科顺达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丙方7:何学东;丙方8:上海毓生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丙方9:赵晓亮;丙方10:郑泽辉;丙方11:王宣
(二)整体交易架构
1、目标公司向甲方定向新增注册资本,由甲方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并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出资。
2、目标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339.3335万元。甲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对乙方进行溢价增资,增资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人民币211.4737万元计入乙方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88.5263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50.8072万元。
3、交易对价:各方确认截至定价基准日(即2026年9月30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5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该公允价值确定。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计算的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格为:7.0931 元。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增资后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11000万元。
4、出资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向目标公司支付出资款:
第1笔出资额:全部出资款的50%,即人民币750万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笔出资额:全部出资款的50%,即人民币750万元,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1)目标公司股东会已通过同意本次增资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且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均已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2)各方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完成交割事项。
5、各方确认,截至定价基准日(含当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如有)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增资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6、在目标公司与丙方未违反过渡期义务及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定价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完成日(不含当日)期间的目标公司收益和亏损正常计入目标公司收益和亏损。
(三)交割
1、交割时间:乙方和丙方应于交割全部先决条件满足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交割要求的全部事项。
2、交割包括如下事项:(1)本合同项下的增资应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本合同约定的标的股权应登记在甲方名下。(2)目标公司《公司章程》应按约定进行修订,并应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3)目标公司应向甲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将甲方及其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3、各方同意,甲方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四)其他条款
合同还包含了过渡期安排、股权保值、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同日签订的《关于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还约定了业绩承诺、其他承诺、增资后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及其他约定等条款。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上海祥闰,是公司落实医学检验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公司慎重研究和评估后做出的决策。
上海祥闰长期专注于医联体、医共体等区域龙头医疗机构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已在多个省份参与建设运营数十个区域检验中心,并自主研发区域检验信息平台、区域标本物流管理平台及智慧云检验等系列系统,拥有成熟的区域检验中心建设、运营及信息化服务能力。公司通过本次参股投资,可以快速切入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市场,拓展公司产品在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的应用场景,实现多维度协同:
(一)渠道与市场协同
借助上海祥闰覆盖多省份的区域检验中心网络及下游医疗客户资源,推动公司全自动检验仪器、配套试剂及智能化检验解决方案在区域检验中心场景的导入与渗透,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面与装机规模,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业务与模式协同
与公司已设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所形成 "自有实验室 + 区域检验中心" 互补布局,依托公司在人工智能检验、远程诊断与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积累,为区域检验中心输出智能化、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加快 “设备 + 服务” 双轮驱动业务模式在基层医疗及分级诊疗市场的复制推广,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平台与数据协同
将公司的人工智能检验技术与上海祥闰的区域检验信息平台相融合,共同推进区域检验资源的互联共享与智慧化升级,完善公司全产业链生态。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取决于上海祥闰后续具体经营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上海祥闰的参股股东,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与上海祥闰及其现有股东签署了增资合同,上海祥闰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投资完成后,上海祥闰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依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及上海祥闰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上海祥闰的具体经营管理等仍由其现有管理团队负责,本次投资存在一定公司治理及管控风险。
(三)上海祥闰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未来具体经营业绩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祥闰后续经营情况,按照章程约定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可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在报告期当期盈利、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904,935.67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7,979,778.35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22,000股后的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67,278,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33,012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
2.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分红的权利。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分红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分红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