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8.3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适时囤货占用部分资金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61.70%,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截至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8.8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已背书转让给上游供应商所致。
4.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70.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牛肉类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上涨的变化情况,提前锁定货源支付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5.截至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138.96%,主要系报告期内牛肉贸易类产品、猪肉类原料及冷却肉类囤货增加所致。①报告期内牛肉行情呈上涨趋势,公司销售端业务订单增加,为保证市场需求进行提前囤货;②报告期内猪肉类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谷状态,为保障下半年旺季生产需求及控制深加工类产品成本,公司增加了主要原料肉的战略储备;基于以上两方面的情况,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较大。
6.截至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9.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代理采购贸易业务对应存货及预付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7.截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37.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截至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较年初分别增加31.26%、90.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产品推广、直营市场开发需要,直营门店业务拓展所致。
9.截至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76.90%,主要系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款于本报告期收回,对应所得税费用本期已实现缴纳所致。
10.截至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5.50%,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1.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8.46%,主要系报告期内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2.截至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9.33%,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3.截至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130.40%、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48.3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4.截至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78.27%,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于本报告期内偿还所致。
1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99.31%,主要系去年同期金额较小,且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75.71%,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减少所致。
18.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4043.02%,主要系去年同期金额较小,且报告期内处理固定、无形及其他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19.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70.34%,主要系去年同期金额较小,且报告期内收到赔付款项增加所致。
20.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53.97%,主要系冷却肉及冷冻肉类销售收入下降及深加工类产品销售费用增加影响,具体分析如下:①报告期内累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1.52%,毛利率同比提高1.49%,受两项业务指标变化影响,销售毛利额同比增加4.31%,对净利润产生正向影响。②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同比增加7.35%,主要系销售费用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线上发力渠道、线下拓展门店,与头部渠道客户合作深度开展新零售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提高低温肉制品及预制菜类产品销量的同时,产品展销、推广对应的销售费用增加较大。
21.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49.6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47.09%,主要原因为:本期代理采购业务,公司作为代理人,仅提供采购代办服务,不承担商品存货风险。自客户收取采购代垫款项17,176.73万元,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供应商采购货款16,122.91万元,列示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代理采购业务均已按净额法进行核算。
2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52.51%,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业务预付款及存货储备增加所致。
2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7.5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投资理财资金增加,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同时影响所致。
2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48.2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报告期末股份总数的1.2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借款,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本报告期内,上述财务资助已按照协议履行完毕,未出现逾期情况。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诸城国汇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借款,诸城市财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诸城国汇建设有限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报告期内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
1、2026年1月16日审议事项
为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会议同意与自然人肖怀蕾、李萍、郑宇(以下简称“合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怡得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得利贸易”),共同拓展市场,实现得利斯品牌影响力、产品销量双跃升。怡得利贸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万元,持股比例为51%,肖怀蕾认缴出资人民币125万元,持股比例为25%;李萍认缴出资人民币60万元,持股比例为12%;郑宇认缴出资人民币60万元,持股比例为12%。同股同权同利同责。怡得利贸易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食品销售;肉类制品、禽蛋制品、水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食品进出口;冷链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食品技术开发;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次合资双方以货币资金缴付出资,由双方根据《合资协议》及怡得利贸易《公司章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合资方签署合资协议,约定、办理合资公司筹备、人员安排、经营管理等具体事宜。
为满足公司销售渠道拓展需要,会议同意由下属子公司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济南尚鲜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尚鲜汇”)。济南尚鲜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日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济南尚鲜汇设立等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最新组织人员安排,同意将陕西基地相关运营主体(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陕西京酱世家食品有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三原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秦继为;将江西基地相关运营主体(江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钱少伟;将北京基地相关运营主体(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少锋,同步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为推进公司上海运营中心实现规划职能,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具体事宜。
2、2026年2月5日审议事项
为整合双方优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得利斯”)与上海三佑启晟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佑”)合资设立得利斯(上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上海三佑认缴出资人民币650万元,持股比例为65%,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40万元,持股比例为34%,上海得利斯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股比例为1%。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外卖递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公司授权管理层与上海三佑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合资公司筹备、人员安排、经营管理等具体事宜。
3、2026年3月20日审议事项
为强化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公司运营能力,会议同意公司向北京合齐利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合齐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部40%股权,股权转让总对价确定为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山东合齐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合齐利食品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协议以约定具体内容,公司管理层将依法履行股权变更手续。
4、2026年4月3日审议事项
为保证公司经营规划顺利实施,会议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密州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增资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更至500万元;将其董事变更为郑利波,不再设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业务规划顺利推进,会议同意公司以不高于一万元购买上海德利斯供应链有限公司对应认缴注册资本70万的35%股权,并更名为上海翼得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得利”)。本次转让前翼得利由丁焱认缴出资200万元,本次转让后翼得利股权结构变更为寅生认缴出资120万元、陈虎认缴出资1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70万元。会议同意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向山东得利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0元购买济南得利斯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万元,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依据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及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得利斯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明伟并同步变更董事为韩明伟,不再设监事职务。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市同路热电有限公司住所更至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昌城大道5639号,不再设监事职务。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变更至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大道1387号-11,不再设监事职务。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得利斯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项目。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合齐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暂时调整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书昌街656号金玺广场6号楼101,后根据实际住所进行调整,法人变更至刘福文并同步变更董事为刘福文。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不再设监事职务。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宾得利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工业园北路801号,法定代表人变更至陈增刚并同步变更董事为陈增刚,经营范围增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项目。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帕珞斯食品有限公司不再设监事职务,住所变更至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工业园北路800号西车间。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
会议授权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工商信息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5、2026年5月18日审议事项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内部决策效率,强化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会议同意公司向自然人徐金波购买其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全部0.51798%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总对价确定为90万元(含税,人民币玖拾万元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吉林得利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情况如下:
■
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自然人徐金波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协议以约定具体内容,公司管理层将依法履行股权变更手续。
6、2026年6月24日审议事项
依据公司上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以及运营实际需求,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购买其名下初次登记日期为2025年4月的进口沃尔沃XC90车辆,转让总价确认为人民币38万元整。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车辆转让对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就本次车辆转让事项签署协议以约定具体内容,公司管理层将依法履行车辆所有权变更手续。
7、2026年8月12日审议事项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规划,会议同意公司以419,568.82元的价格购买露润美食界(杭州)餐饮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山东润得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得利”)全部49%股权,并将润得利注册资本减至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减资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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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露润美食界(杭州)餐饮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协议以约定具体内容,并依法履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流程。
8、2026年9月3日审议事项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北京佳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少至500万元、将山东帕珞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履行相关减资流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基于公司精简低效冗余机构规划,会议同意公司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陕西京酱世家食品有限公司,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履行相关工商注销登记程序。
会议同意公司以0元的价格购买深圳润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丰得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得利”)全部2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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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深圳润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协议以约定具体内容,并依法履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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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丽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丽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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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5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199,993.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698.5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294.56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项目以及截至2026年9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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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咸阳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孙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得利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得利斯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系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上下文数值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3,172.39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3,941.74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669.73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归还余额为3,989.9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4,971.21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2,531.72万元、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453.17万元以及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部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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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989.91万元,已于2026年10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资规划,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9,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7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5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议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方式,本次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止,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6-06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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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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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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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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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854,344.6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16,725.71元,相应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916,725.71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