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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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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14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1%,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8.16%;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增加股份支付费用610.35万元,扣除此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4.11%。主要原因是受民爆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影响,电子雷管销量同比减少13.19%,民爆产品的收入同比减少12.27%。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20%,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84.73%,主要原因是电子雷管销量同比减少13.06%,民爆产品的收入同比减少8.51%;受部分工程项目延期影响,相关收入未能如期确认,导致专用设备收入减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年同期收回长账龄的应收款项,冲回大额信用减值损失1,244.70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894.60万元,减少30.34%,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现金分红、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购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少数股东所持股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7,294.91万元,期初余额为零,主要是购买投资理财本金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50.82万元,增加32.23%,主要是投标保证金和员工备用金增加。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24万元,减少71.25%,主要是计提折旧,账面价值减少。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0.27万元,增加35.44%,主要是租赁办公场所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012.31万元,减少55.62%,主要是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奖金。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418.06万元,减少44.84%,主要是上年度计提的税金已缴纳。

(8)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01.36万元,增加84.59%,主要是续签租赁合同增加的租赁负债。

(9)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36.46万元,减少49.23%,主要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利润表项目

(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32.35万元,减少34.97%,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2)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损失15.95万元,减少92.54%,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9.63万元,增加519.5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增加无需支付的货款。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4.77万元,增加63.00%,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缴纳税款滞纳金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10,303.49万元,减少50.13%,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5.65万元,增加51.16%,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投资理财本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9,859.65万元,增加46.92%。主要是偿还债务减少。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33.45万元,减少40.18%,主要是美元汇率变动。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8.37万元,增加47.57%,主要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已形成的技术优势,拓展军工装备领域相关业务,优化公司整体产业布局,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与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春汇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祥全、闫立凯、高洪伟、刘毅签署了《关于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以人民币10,768.00万元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季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彩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季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彩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6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人民币1,000万元的“宁波银行单位大额存单(6202502389)”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55,000.00元,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单位大额存单(6202603968)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存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起息日:2026年10月26日

5、到期日:本产品期限36个月,可于到期日前转让,公司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1.75%

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8,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公司支付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维科技”或“目标公司”)80%股权的收购款项,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仍继续用于“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1月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设备投资部分募集资金10,768.00万元变更为用于公司支付收购汇维科技80%股权的收购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5.72%。本次调整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扣除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是公司以前年度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实施内容为通过购置工程机械设备与爆破服务检测设备,引进高端爆破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爆破工程服务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32,057.68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3,394.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663.18万元。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实施与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紧密相关,鉴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有所放缓,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346.6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产业发展规划,从审慎投资角度出发,为进一步提高对募集资金的高效利用,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及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拟将“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尚未使用的设备投资部分募集资金10,768.00万元变更为用于公司支付收购汇维科技80%股权的收购款项。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可进一步强化在智能装备领域已形成的技术优势,拓展军工装备领域相关业务,有序扩大装备制造业务覆盖面,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市场、客户资源方面的协同效应。

本着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长期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公司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爆破工程服务项目”当前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7年1月5日延期至2029年1月5日。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实施与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景气程度紧密相关。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以及下游矿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行业周期性变动等因素影响,爆破服务市场开拓进度低于项目立项时的预期,同时,随着非煤矿山采掘施工逐步转向矿山企业自建施工队伍或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整体管理,大型矿山客户对服务商的一体化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项目市场拓展及资质升级周期均有所延长。

本次对“爆破工程服务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环境、行业周期性变动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通过适当延长项目建设周期,公司可更好匹配下游市场需求的复苏节奏,避免因在行业调整期集中投入而导致资源低效利用风险,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爆破工程服务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性行业,肩负着不可替代的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使命,爆破工程服务作为民爆产品价值实现的最终环节,直接服务于矿山开采、交通、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防施工等重要领域,与固定资产投资节奏、下游实体产业景气度的关联度高,具备长期刚性。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民爆行业产业链延伸,实施一体化发展;《2025年民爆行业统计年报》显示,“十四五”期间民爆行业朝“一体化”发展方向稳步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不断增强,行业企业爆破服务收入连续增长。2025年,生产企业爆破服务收入396.91亿元,同比增长12.64%。

2026年受下游矿山、基建领域阶段性投资调整影响,民爆行业爆破服务整体收入出现短期同比下滑,但行业结构性分化特征显著:具备全链条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头部企业订单规模仍保持稳健增长,大型矿山、国家级重点基建项目的爆破服务需求并未出现明显收缩,行业资源进一步向具备资质、技术、装备综合优势的主体集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6年8月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支持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从政策层面为民爆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指明了路径。本项目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是公司深化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对民爆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方向。

本项目的实施,通过购置先进的工程机械设备和爆破服务检测设备、引进高端爆破技术与现场管理人才,将有效增强公司在爆破工程施工作业环节的装备与人才方面的竞争力,提升公司承接大型矿山、基建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项目的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爆破工程服务能力,加强公司产业链协同效应,是公司顺应民爆行业发展趋势、拓展民爆一体化业务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公司集“产、供、爆、研、用”五位一体民爆完整产业生态链持续深化,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针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公司进行了充分、谨慎的详细论述和分析,虽然当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有所延缓,通过对目前宏观政策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技术储备、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分析,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出现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行业政策支持方向未发生变化,行业短期调整不改长期升级趋势

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明确了民爆行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延伸服务链条。

202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71号),要求提升行业治理效能、优化产业结构,支持民爆企业集团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深化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全产业链协同水平,强化竞争优势。支持企业面向煤炭、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上述政策导向清晰、延续性强,向爆破服务一体化延伸是民爆行业“十五五”期间的重点发展方向,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指引未发生变化。

2026年行业爆破服务收入的阶段性下滑,主要受下游部分中小矿山、地方基建项目短期开工率不足影响。当前行业正加快向“一体化服务、大型化项目、规范化运营”方向升级,大型矿山客户对服务商的资质、装备、技术能力要求持续提升,对具备全链条服务能力的企业提供了市场拓展空间。

2、公司产业链配套基础完备,科研生产一体化优势突出

公司依托“民爆一体化、精细化工、智能制造、金奥博智慧云”四大业务板块,构建了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延伸互促共进的内生外延协同发展体系,已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爆破服务等一体化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公司具备良好的产业链协同优势,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为拓展民爆一体化业务奠定了坚实的运营基础。

公司的现场混装型工业炸药露天混装车、地下装药车、井下装药器、基质运输车、远程基质分级配送系统等核心装备,可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与爆破服务检测设备,能有效降低项目投资与后续运营成本。项目实施主体圣世达爆破的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含乳化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进一步夯实混装一体化服务能力,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

公司将响应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持续加强爆破工程业务的人才培养、市场渠道与客户关系拓展,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在市场环境和技术条件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确保募投项目在调整后的周期内有序推进,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不会对本项目预计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并合理统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汇维科技8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汇维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同致诚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宇威评报字[2026]第141号”资产评估报告,汇维科技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468.63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长春汇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祥全、闫立凯、高洪伟、刘毅(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关于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汇维科技80%股权,交易最终价格为人民币10,76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7656556X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毅

住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强西街2555号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模具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设备监理服务;版权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通信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汇维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汇维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汇维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

标的资产不存在股权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汇维科技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

3、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汇维科技成立于2005年,为吉林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单位、国防科技工业弹药自动装药技术创新中心理事单位、国防科技特种材料资源化与绿色处置技术创新中心成员单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吉林省“专精特新”企业、吉林省科技型“小巨人”、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证书,设有吉林省火炸药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中心和院士工作站,主要从事弹、药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提供火炸药生产,弹、箭战斗部装药、装配,枪弹、火工品装药装配的自动化生产技术、专用设备、生产线及安全自动化系统,向军工及民爆客户提供符合他们自身专用的非标定制产品,致力于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4、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末,汇维科技总资产31,825.80万元、净资产9,926.60万元、营业收入9,877.99万元、营业利润2,481.62万元、净利润2,145.41万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总资产31,367.69万元、净资产9,622.52万元、营业收入2,088.89万元、营业利润-305.11万元、净利润-382.10万元。

上述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901号”《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契合行业政策导向与整合趋势

近年来,民爆行业相继推出一系列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深入推进智能制造,持续压减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数量,推广应用无人化生产线,推动智能化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汇维科技的产品线同时服务于民爆和军工两个领域,部分项目通过由工信部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相关设备纳入《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公司本次收购汇维科技响应民爆行业发展趋势,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自身良好的行业智能装备和技术水平领先优势以及生产领域资源,实现双方技术和产品种类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契合民爆行业长期发展趋势。

2、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整合资源,增强综合竞争力

公司在民爆智能装备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与市场积累。伴随着国家国防现代化建设,火工品生产设备自动化改造需求持续增长,收购目标公司符合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导向,有助于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拓展军工装备领域相关业务布局,强化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已形成的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市场、客户资源方面的协同效应,持续扩大装备制造业务,巩固并拓宽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主业高度协同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坚持的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和长期稳健发展规划,是公司依托现有技术积累、稳步拓宽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