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9

转债代码:123288 转债简称:隆新转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559,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00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39,130,001.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在本次权益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内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559,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05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1月0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1月0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1月0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11月0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先生、韩润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隆华新材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7.176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隆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9.1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9.09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11月6日。《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同时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月

咨询电话:0533-5208617

传真电话:0533-5208617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23288 债券简称:隆新转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88 债券简称:隆新转债

2、本次调整前“隆新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16元/股

3、本次调整后“隆新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09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11月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5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隆新转债”,债券代码“123288”。

根据《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59,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130,001.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1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隆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16元/股调整为9.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11月6日开始生效。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P1=P0-D=9.16-0.07=9.0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隆新转债”的转股期的起始日期为2027年4月12日,截至目前“隆新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