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降幅64.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较年初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降幅81.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票据背书用于支付材料款增加导致票据库存减少;
3、其他应收款项增幅79.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4、存货增幅32.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为应对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备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幅151.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6、使用权资产降幅75.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租赁物业租赁期缩短及租赁面积减少所致;
7、合同负债增幅6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增幅63.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应付未付投资款利息所致;
9、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降幅74.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是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减少等原因所致;
10、其他收益增幅112.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比增加所致;
11、信用减值损失增幅430.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油墨销售收入增加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增幅623.47%,利润总额增幅53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1676.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油墨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85.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中东局势原材料涨价备货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160.72%,主要原因是上期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本报告期无类似处置子公司的现金流入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降幅155.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投资参股公司事宜
2023年7月14日,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2023年8月1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吉经开区签署《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由大晟资产享有及承担,框架协议项下之项目公司从由公司控股并表改为由大晟资产控股并表。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暨拟签订〈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的议案》,在框架协议与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基础上,各方经积极沟通及充分磋商后就项目合作具体内容和安排基本达成共识,签订了《安吉县入园企业投资合同》。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与控股股东大晟资产、董事长周宇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书》,投资成立参股公司,拟具体实施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大晟资产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浩泰投资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8%股权以零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将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及股转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股公司大晟新能源拟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减资,从人民币2.5亿元减至人民币1亿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本次减资完成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大晟新能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让至诸暨屹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大晟新能源的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5%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新能源”)12.5%股权,该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受近年来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项目建设条件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大晟新能源原定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未达预期,尚未实现原规划产能的正常投产。大晟新能源结合实际情况,对设备采购、人员配置及经营安排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控制经营成本及相关风险。后续项目建设及投产安排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晟新能源的经营状况、项目进展及相关风险,评估其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轩翔思悦股权投资款项事宜
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年2月26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2月3日、2021年8月30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3月7日、2024年4月25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期协议之四》、《还款延期协议之五》、《还款延期协议之六》、《还款延期协议之七》,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2022-074;2023-015;2024-033)。
2025年1月14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在2024年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用募集资金偿还崔佳、肖诗强部分股权投资款人民币 12,450 万元;同时各方约定将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0,284,631.95元延期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前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6年3月26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充分友好协商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各方同意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公司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即本金、利息合计人民币53,508,562.67元。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之二〉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方沟通资金还款安排,争取达成一致;相关事项最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及拟以股抵债事项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持有公司股份51,99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2%,其中累计质押51,990,000股,累计被冻结51,999,959股;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持有公司股份9,472,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其中累计质押9,470,000股。
2026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因有关民间借贷纠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2026〕沪02民初51号),涉及优悦美晟所持公司9,470,000股股份附条件以股抵债安排。根据相关安排,优悦美晟拟向崔佳、肖诗强分别过户公司股份6,630,000股和2,840,000股。若上述股份全部完成过户,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由29.35%下降至24.83%,本次权益变动本身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6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优悦美晟于2026年10月23日以质押给崔佳的乐通股份股票6,630,000股过户至崔佳名下,于2026年10月26日以质押给肖诗强的乐通股份股票2,840,000股过户至肖诗强名下,合计9,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2%。前述股票均已通过结算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和解除质押手续,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61,472,469股减少至52,00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9.35%下降至24.83%。本次权益变动本身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此外,大晟资产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形,相关债务及司法执行进展可能对控股股东持股稳定性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事项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涉及附条件以股抵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拟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可能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质押股份以股抵债完成过户、解除质押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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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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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宇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周业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并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长周宇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 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6年1-9月份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1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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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组别,对应收款项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2026年1-9月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00.53万元,主要是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组合计提信用损失。
三、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6年-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47万元,主要是由于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的市场价格较低,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