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27版)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1月30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需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 备查文件
(一)国电南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三)国电南自: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6-04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谢磊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该议案的财务信息部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该财务信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91,26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等其他解锁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关事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有利于增强子公司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与业务拓展能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资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10,500万元注册资本。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
(七)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开展相关金融服务的合法资质。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审议本议案时,3位关联方董事:刘颖先生、俞舸先生、陈忠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同意《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风险防控安排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审议本议案时,3位关联方董事:刘颖先生、俞舸先生、陈忠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4位独立董事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仲林林先生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九)同意《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认为,该战略契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实际,有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发展战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十五五”发展战略为:“十五五”期间,立足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部署,以“智领电力,碳索未来”为发展理念,聚力构建“1+4+N”现代化智慧产业体系,加速从设备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迈进。夯实“1”个核心技术底座,筑牢电力控制数智核心技术本源,为全系列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根本支撑;做强“4”大产业集群,做优做大电网智控、能源智融、轨交智联、信息智算四大核心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迭代升级;拓展“N”维应用场景,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综合智慧能源、零碳智慧园区、工业控制、轨道交通、公共事业等多元场景,持续输出成套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依托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力争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技术引领者”“数智融合发展的核心支撑者”“能源数字转型的先行示范者”。
(十)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一)同意《关于提名罗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罗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罗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附:罗涛先生简历
罗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贵州盘县发电厂财务科主任会计师,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目前,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除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具体在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外,罗涛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同意《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11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4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0月27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唐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唐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唐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唐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唐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唐江先生于2025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任职期间,唐江先生担当有为、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唐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增补董事的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涛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罗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附:个人简历
罗涛先生,1968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贵州盘县发电厂财务科主任会计师,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目前,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除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具体在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外,罗涛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4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5日
至2026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909室,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03
联系人:董文 闫硙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6-04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10,500万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同时紧密关注宏观政策、行业动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市场开拓需要,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科技增加10,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5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条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新能源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新能源科技100%股权,本次增资前新能源科技注册资本9,500万元。新能源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设董事(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名,本次增资不会造成其董事及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
新能源科技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增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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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新能源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13110号。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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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新能源科技增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新能源科技增资可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开拓的需要,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同时紧密关注宏观政策、行业动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