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正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正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正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正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朱兴建先生、宋建彪先生及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梁融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余应梓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配套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配套文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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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投资总额调增3,572.71万元系累计获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341.24万元,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43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04.24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PCBA研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PCB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都增加新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继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新增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一博电路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一博电路),新增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北围片区天星四路北侧、新沙二路西侧。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必要性如下:
1、自2026年下半年起,客户订单大幅增长,原有产能基本饱满,原规划生产用厂房已被转为新增物料仓库,生产用厂房出现不足情形,珠海一博电路高新区项目基建已基本完成,可接续珠海一博科技PCBA研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产能溢出,且具备地理位置和成本管控优势;
2、珠海一博电路高新区项目坐落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片区,离深圳总部和珠海市中心更近,地理位置优越且生活便利度更高,对研发设计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更强,能有效解决PCB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较偏的劣势,有利于提高研发设计人员的招聘进度;
3、珠海一博电路高新区项目主要定位于研发和生产总部功能,与原募投项目的内容基本一致,新增项目实施主体的目的主要为延续募投项目的生产机器设备购置和研发设计人员招募及其研发设备购置,以提升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建工程已按计划全部完成;PCBA研制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机器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的进度未达到原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PCBA产线产能投资进度以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避免产能过早投入形成浪费,导致了本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计划进度;PCB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设计人员招聘及其设计专用电脑、设计软件、研发测试相关设备等的购置进度未达到原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受项目地理位置较偏、客户需求延后等影响了研发设计人员的招聘进度。
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前景及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市场需求也呈现稳中向好、逐渐恢复增长的趋势,鉴于以上相关情况,同意公司决定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但考虑到原计划于2026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后一年,调整为2027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上市公司拟延期实施的,应当及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整,或者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因此,本次变更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在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后,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AI算力高端PCB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一博电子或乙方)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镇三虎大道402号,鉴于其长期发展规划及用地需求,同意珠海一博电子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甲方)签订《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AI算力高端PCB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以获取现址旁约3.4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红线图为准)的项目用地。根据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底价参照评估价经集体决策确定。乙方须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要求参与竞购,获得宗地仅限于本协议项下建设项目使用。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6亿元,其他投资额约人民币4亿元。项目全部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超人民币15亿元,年税收约人民币7500万元。
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生产 ATE、AI 算力、光模块、服务器、工控、通信、汽车、医疗设备等领域高端 PCB产品,设计产能为8万平方米/月,全面达产后年产能约为100万平方米。
3、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将建成一栋6万平方米厂房,一栋5,000平方米配套食堂/宿舍,一栋1,000平方米配套设施等。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
5、其他主要条款: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手续和工商、税务登记、工程报建、土地使用、消防审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手续及协助处理和解决筹建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当地相关部门管理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甲方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的“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至周边道路标高),达到净地出让标准;在项目正式投产前提供常规用水(包括临时用水)、常规用电(包括临时用电)至项目用地红线外 50 米范围内;协调相关单位提供蒸汽、工业用气的供应。
(2)乙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及有关协议约定从事本项目的建设、生产及经营活动,依法在珠海市经开区缴纳税费。负责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运营等有关事项。承诺确保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相关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地延迟、审批滞后,或遇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的,前述时限相应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AI算力高端PCB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补选董胜堂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外,如董胜堂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董胜堂先生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董胜堂先生未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则本次董事会该项决议作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6-050)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6-051)。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4,014.94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7.9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63.59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6,127.84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6,534.13万元。按规定以孰低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资金及股东回报需要,拟定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9,536,201股,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持股1,159,500股,以公司总股本扣减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208,376,70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513,010.3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比例为74.74%,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此次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胜堂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三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董胜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胡振超先生自2020年11月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振超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胡振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但将导致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总人数不足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胡振超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稳、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10月28日相继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补选董胜堂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外,如董胜堂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独立董事补选结果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董胜堂先生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董胜堂先生未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则本次董事会该项决议作废,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为了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董胜堂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同意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胜堂先生:中国国籍,198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三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之日,董胜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9月30日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33.97万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8.10万元,详情如下表:
(下转4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