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转债代码:118070 转债简称:南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阮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熹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阮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熹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阮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熹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熹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转债代码:118070 转债简称:南芯转债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芯科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阮晨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8,2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25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24.66元/股调整为24.4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36,435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梁星、高建龙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04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转债代码:118070 转债简称:南芯转债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8.04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晨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使用完毕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用途: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8.04元/股(含)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163,197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8.04元/股(含)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81,598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0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情况为准。上述比例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62,087.50万元,净资产402,662.09万元,流动资产479,492.70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3.02%、4.98%、4.97%。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且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负债总额260,446.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3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提升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如若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晨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源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股份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发生注销情形的,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2、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状况统筹安排资金方案,自主开展相关资金筹措事宜,签署、办理与本次回购及资金筹措相关的各项文件、手续;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399579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转债代码:118070 转债简称:南芯转债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1,2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54.90万股,约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2,545.77万股的0.13%。
(3)授予价格(调整后):24.4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4.4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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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转4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