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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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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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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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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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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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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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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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江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东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东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韩江龙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四)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4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六)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7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2.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将本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做出相应调整;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5.91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32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1.3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0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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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5.8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6.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01.80万元,合计对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701.8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919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0.7832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4,327.4050万股的0.8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34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7.3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调整后):首次授予60人,预留授予8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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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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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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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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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80%但不到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80%;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100%,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并购、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授权董事会酌情对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进行还原和调整。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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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为限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7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2.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将本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做出相应调整;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5.91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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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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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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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1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5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7年11月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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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6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5.919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1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5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35.9196万股。
3、归属人数(调整后):60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7.34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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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仅统计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相关情况;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3)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按调整后120.7832万股计算,上表已获授的90.6752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未剔除离职人员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6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