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舒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永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舒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永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舒谦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8。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舒谦先生、刘晔先生、严阵先生、胡润结女士、兰健锋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0月29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3,241.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存货减值主要系房地产业务受市场、供需变化、政策调控、开发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2026年全国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底部调整阶段,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及去化未达预期。基于现有项目销售情况及市场表现,公司对房地产业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其他应收款等其他资产减值主要系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账面价值无法收回部分相应计提减值。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营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该单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与其他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有显著不同的,按照该单项合同下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现值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当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770.8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一一存货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470.2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3,241.07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349.71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7,349.7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南山新吴”)拟与平湖招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招壹”)、杭州滨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滨旅”)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招山滨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20,808万元,其中苏州南山新吴拟以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9,074.72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34%;平湖招壹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63,612.08万元,认缴出资比例51%;杭州滨旅拟认缴出资48,121.2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15%。
2.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主体介绍
(一)平湖招壹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EFRNAK38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1单元901室-1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慧珠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平湖招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滨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EGFWR59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8号703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金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杭州滨江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杭州滨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招山滨源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1幢1层(集中登记地)
注册资本:320,808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以上新设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合作投资开发建设的目标地块:
1.闵行区古美北社区02单元(S11-0502)113-07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出让面积45,690.06平方米,容积率2.2,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闵行区古美北社区02单元(S11-0502)113-08地块,土地用途为文体用地,土地出让面积9,000.08 平方米,容积率1.8,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合作开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平湖招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杭州滨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上海招山滨源置业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丁方为唯一开发主体,甲方为主导联合操盘模式,三方同股同权、按持股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投资金额、出资及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320,808万元,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实缴。
(三)标的公司治理结构
1. 股东会
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增资减资、发行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需要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事项过半数表决权通过;为股东提供担保,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过半数通过。
2. 董事会
(1)甲方委派3名董事,乙方、丙方分别委派1名董事,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
(2)董事会职权:审定经营销售、投融资方案;制定预决算、利润分配;5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重大规划、工期、销售、预算、均价变动等重大事项;对外抵押质押担保等。
(3)表决规则:增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议案需四分之三以上董事通过;其余事项过半数董事通过;董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3. 经营管理层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委派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经营;标的公司设联席总经理2名,乙方、丙方各委派一名,参与全部审批流程;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财务副总监2名,乙、丙方各委派一名。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上海市闵行区古美北社区02单元113-07、113-08地块合作开发,是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坚持“持续聚焦核心城市、坚持优中选优”总体经营策略下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将把握核心城市优质地块的结构性机会,上海作为全国核心一线市场,该地块具备价格安全边际与流动性保障,预计可为公司获取合理开发收益。同时,本项目采用多方股东同股同权、联合开发的模式,引入其他品牌房企共同投资,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投入,共享收益,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购房信心、信贷环境影响较大,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及市场下行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南山”)新增借款额度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3年。
上述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再向中国南山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舒谦先生、刘晔先生、严阵先生、胡润结女士、兰健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南山本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5.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8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33楼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2976D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和旅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银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南山36.52%、26.10%、23.49%、7.83%、3.92%、1.64%和0.50%的股份。
2. 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18,964.50万元,总负债5,068,622.10万元,净资产2,350,342.40万元;2025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612,898.32万元,净利润-58,998.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136,810.67万元,总负债4,917,606.64万元,净资产2,219,204.03万元;2026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394,241.89万元,净利润-94,177.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南山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40亿元,该额度有效期三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确定每笔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按现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测算,该交易事项预计需向中国南山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中国南山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南山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40亿元,额度将主要用于存续的借款展期及补充流动资金。该项交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826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