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六安”)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天通六安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500万元,控股子公司(含收购、新设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天通六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债务人: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天通(六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期限:2026年10月28日至 2029年9月17日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天通六安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天通六安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2,3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0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