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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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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截至报告期末,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936,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

2.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所持公司股份623,428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5,264,921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2026年,公司继续发扬“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勤勉、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集中主要资源聚焦矿业主业发展,推动明珠矿业从严管控生产运营成本,筑牢安全环保底线,全力改善经营基本面,努力推进尾矿库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目前明珠矿业投资尾矿综合利用生产线首期按照每天处理尾矿1,000吨的规模建设,已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尾矿综合利用选矿规划设计,且采用边设计边建设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场地已完成平整,且已采购盘式磁选机、摇床、螺旋溜槽、布沟机、球磨机、旋流器、振动筛、砂泵等主要设备,部分设备已到场,拟进入安装阶段。同时,公司加快推进“怡景花园”、“泰宁华府”项目抵债资产的出租销售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鸿贵园”诉讼项目查封资产的安全风险,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加大“经典名城”、“弘和帝璟”和“联康城”项目判决资产的处置、回收力度,争取最好的执行结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广州总部继续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寻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标的,对相关标的公司做出深入分析,搜寻、筛选、评估、储备符合战略投资的项目,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推动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69,054,524.9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45,98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388,849.69元,分别同比减少30.30%、62.24%和58.91%,其中,明珠矿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6,586.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44.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22.49万元,分别同比减少30.45%、52.96%、53.12%。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因素如下:一是因明珠矿业北部扩帮工程矿体埋藏较深、废石剥离量大、剥采比高,导致年初至报告期末明珠矿业摊销的北部扩帮工程基建期费用和生产期采剥成本增加;同时,受明珠矿业蕉园南沟尾矿库安全整改停止排尾期间的影响,明珠矿业2026年7-9月份的铁精粉产销量分别同比减少82.79%、77.98%;此外受房地产政策调整、建筑业需求走弱、新投产砂石供应放量、基建项目开工减少等因素影响,砂石市场需求大幅下滑,明珠矿业2026年1-9月份的砂石产销量分别同比减少40.62%、46.05%。二是因公司持有的广东鸿图股票价格波动,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确认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36.36万元,同比增加了1,609.09万元。三是公司前三季度无投资者索赔支出,上年同期计提投资者索赔支出1,008.69万元。

(二)股份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2026-042)。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36,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8%,成交的最低价为5.56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6.5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4,437,259.6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6 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除调整回购股份金额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26-084)。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根据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院编制的大顶矿区矿山头矿段铁矿2025年储量年度报告和2023年设计单位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大顶铁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截至2025年12月15日,明珠矿业矿山采矿证内保有铁矿石资源量746.56万吨,其中,属于大顶矿区采矿证内现有露天开采设计范围内资源储量为209.82万吨、属于大顶矿区采矿证内现有露天开采设计范围外资源储量为536.74万吨。预计大顶矿区采矿证内现有露天开采设计范围内资源储量209.82万吨将于2027年第一季度开采完毕。目前公司正就大顶矿区采矿证内现有露天开采设计范围外资源储量536.74万吨的开采方式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同步推进落实相关报批前期工作,预计报批完成时间的不确定性将对公司2027年度营业收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踪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燕婷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燕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燕婷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6-09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0.7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一、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4,849,885.95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8,245,981.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现拟定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0.7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2026年10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648,317,12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28,251,364股,即以620,065,75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0.7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04,602.99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利润分配方案待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6-09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1月1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8:30-12:00、14: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黎明、薛山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8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广州总部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10:15),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6-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现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91)。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