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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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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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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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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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1,755,200股,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根据相关规定,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8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04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4.03元/股,并于2026年9月23日完成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暨2023年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首次实施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8月26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1.85元/股(含)。2026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55,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644%,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272,487.6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2026-03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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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妹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妹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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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