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国超先生主持,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其中: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已于2026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8)。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

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合理配置财务资源,降低自有资金投入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为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正在建造的一条客滚船。

● 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25年8月8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投资建造船舶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港轮渡/承租人”)出资5.488亿元建造船舶,同日,云港轮渡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签署了《950客位2700M 车道客滚船建造合同》,目前船舶正在建造中。

为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合理配置财务资源,降低自有资金投入压力,经云港轮渡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海四十租赁/出租人”)、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出卖方)协商,造船总价款的30%(16,464万元)由云港轮渡以自有资金投入,其余70%(38,416万元)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云港轮渡经营管理层,在确定的业务框架内,全权办理本次融资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谈判、确定合同具体条款、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全部附属协议文件、办理船舶接收验收、海事登记、保险及其他配套手续。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承租人:云港轮渡

法定代表人:姜洪宝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1077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船舶销售;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船舶拖带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云港轮渡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出租人:津海四十租赁

法定代表人:王刚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1346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津海四十租赁系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金租”)之全资子公司,农银金租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租赁服务。农银金租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津海四十租赁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采用直租模式:云港轮渡选定标的船舶及船舶卖方,由津海四十租赁出资向卖方采购标的船舶,出租人取得船舶所有权后出租给云港轮渡运营使用;租赁期内云港轮渡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在全部租金及应付款项结清后,云港轮渡按约定支付名义留购价款,取得标的船舶完整所有权。

1、租赁标的物:云港轮渡指定的标的船舶(1条950客位/2700M车道客滚船,船舶名称、船舶参数、建造/买卖信息、证书资料以正式合同及附件为准)。

2、融资租赁本金(出租人购置船舶出资额):人民币38,416万元,最终以实际放款支付金额为准。

3、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起租日为承租人接受租赁船舶并签署《租赁船舶接受证书》之日。

4、租赁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

5、租金支付:按照《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

6、交付与验收:由船舶卖方向云港轮渡直接交付标的船舶,云港轮渡负责完成船舶接收、验收、办理相关海事登记手续。

7、担保安排:无额外担保。

8、其他约定:租赁期内,船舶的运营管理、维保检修、保险、海事合规责任均由云港轮渡承担;租赁期内船舶所有权归属出租人,使用权归云港轮渡。

以上为业务框架方案,全部权利义务、船舶交付、违约、登记等细节,以双方正式签署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船舶购买合同及全部附属法律文件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云港轮渡(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海四十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云港轮渡通过融资租赁引入外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船舶购置阶段自有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船舶交付后由云港轮渡实际占有运营,不会对现有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租赁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对公司现金流影响可控。本次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