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奚建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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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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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与持续演进的医药行业政策,公司聚焦核心主业,稳步推进研发创新、生产制造与市场营销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整体业务保持合规稳健运行。受医疗终端市场需求阶段性波动、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逐步落地执行,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承压。在此背景下,得益于生产端效率提升与成本管控深化,以及销售端费用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盈利端表现稳健。
从产品结构来看,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作为公司清热解毒及儿科领域的核心品种,受呼吸道疾病流行强度波动、终端库存周期变化及备货节奏调整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实现增长;消化产品线中,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等产品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执行影响,收入同比下滑较为明显;呼吸领域产品主要包括黄龙止咳颗粒与三拗片,受终端市场需求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销售收入亦出现一定幅度下滑。
成本与费用管控方面,受益于中药材价格阶段性下行、生产端产能利用率提升带动单位制造成本下降,以及公司精益管理举措的持续深化,前三季度毛利率同比有所提升。费用端,受销售渠道结构变化,以及公司主动调整并优化学术推广投入与费用结构影响,前三季度销售费用率同比有所下降;管理费用与研发投入维持必要刚性,以保障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与后续新品管线推进。
产品策略上,公司一方面稳固核心品种在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及零售终端的渠道覆盖,另一方面加速创新产品与引进品种的研发进程及商业化落地,多项自研产品及合作品种实现关键性进展。随着核心品种需求企稳、集采影响充分释放,以及新品种陆续进入放量期,公司产品矩阵有望逐步由大单品驱动向多品种梯队协同支撑的格局演进,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综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6.37 亿元,同比下降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 亿元,同比增长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0亿元,同比增长8.19%。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亿元,同比增长10.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7亿元,同比下滑7.15%,主要受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波动等因素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增长39.65%。
关键财务数据变动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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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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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95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本次公司产品新进入国家基药目录,有望进一步提升产品在基层医疗市场的可及性,拓展市场覆盖范围,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小儿通便颗粒《药品注册证书》和美沙拉秦缓释颗粒《药品注册证书》。
小儿通便颗粒是公司的独家中药创新药品种,注册分类为中药1.1类,按照中药新药相关研究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小儿通便颗粒具有健脾行气,导滞通便的功效,用于小儿便秘中医辨证属食积证者,症见大便干结、排便困难,舌红、苔厚腻、脉滑等。
美沙拉秦缓释颗粒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3类,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用于:1.溃疡性结肠炎:轻度至中度发作的治疗及维持治疗;2.克罗恩病:轻度至中度发作的治疗及维持治疗。
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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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清热解毒类产品主要为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消化类产品主要为健胃消食口服液、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等,儿科类产品主要为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呼吸类产品主要为三拗片、黄龙止咳颗粒,心脑血管类产品主要为川芎清脑颗粒,妇科类产品主要为妇炎舒胶囊,其他类产品主要为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盐酸非索非那定干混悬剂等。
报告期内,消化类产品收入、成本下降,主要系健胃消食口服液、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收入、成本下降所致;儿科类产品成本下降,主要系小儿豉翘清热颗粒成本下降所致;呼吸类产品成本下降,主要系三拗片成本下降所致;心脑血管类产品收入、成本下降,主要系川芎清脑颗粒收入、成本下降所致;妇科类产品收入、成本下降,主要系妇炎舒胶囊收入、成本下降所致。
中药类产品成本下降,主要系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小儿豉翘清热颗粒、健胃消食口服液成本下降所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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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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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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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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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杨玉海先生、侯艳莲女士、毛益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6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曹龙祥先生、黄曲荣先生、曹伟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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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73,00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5,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授予(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5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000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00 股。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姚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为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
6、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工作。
8、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3,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0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约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由于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其相应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为收取,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预留授予(第一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6.5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第二批)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5.62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55,000股,变更为922,098,919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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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本为公司2026年10月28日的总股本。
注2:本次变动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55,000股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注3: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事项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后认为: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