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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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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SONG JIANBO先生计划自2026年7月31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10月29日,SONG JIANBO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5,978,4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共5,003.2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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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ONG JIANBO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978,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增持金额5,003.2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SONG JIANBO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