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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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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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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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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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不低于人民币2.80元/股(含)。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87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回购金额4.81亿元,回购已完成(详见公司临2022-038、2023-076公告)。2026年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107,875,522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临2026-024公告)。2026年10月12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1,465,790,928股变更为1,357,915,406股,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9.75%被动增加至42.91%。
2、2022年6月,公司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与房屋征收部门: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绍兴市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就房屋征收签订《柯桥区(齐贤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合计1,116,866,312.00元,剩余征收补偿款371,152,999.00元未到账。公司已多次与齐贤街道、未来城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催促其支付征收尾款,但相关尾款的支付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征收实施单位齐贤街道正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未来城开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未来城开发公司立即向原告齐贤街道支付征收补偿尾款及相应利息。2026年9月23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0603民初22730号】,被告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征收补偿款371,152,999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详见临2026-031公告)
3、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以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设轻纺智谷数字工业园区项目,为更好的推进智谷项目土地竞买、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工作的开展,公司出资76,920万元与绍兴市柯桥区抱团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智谷公司,占比60%,用于投资建设轻纺智谷数字工业园区项目(详见临2022-003、临2022-050公告)。目前,一期工程投产;二期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竣工及备案工作。截至2026年9月,项目总投资11.30亿元(不包含融资利息)。
4、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以公开竞买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设纺织博物馆文化街区项目。上述项目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地下室结构完成,地下室二次结构砌筑完成 95%,地上结构四层楼面完成 60%。截止2026年9月,项目累计投入3.90亿元(不包含融资利息)。
5、2021年11月24日,公司出资5,000万元认购天堂硅谷领新2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占出资总额的36.3237%。领新基金参股的武汉天堂硅谷恒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3.07%)持有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76,720股股份,参股价格为0.997元/股,对应投资规模为3,000万元。奕斯伟计算于2026年10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全球发售1,617,310,000股H股,发售价为每股1.55港元。全球发售完成后,奕斯伟计算总股本为22,038,743,040股,恒新基金所持股份占奕斯伟计算上市完成后总股本的0.1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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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傅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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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傅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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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傅祖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华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6-03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人,实际表决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6-036)。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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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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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融入纺织产业供应链服务,拓展增量营收,盘活现有仓储,公司与中恒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纺织)、绍兴七棉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绍兴金柯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以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创新业务。由于业务开展需要,供应链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4000万元,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需要由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供应链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44%的参股公司,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760万元。46%比例的贷款额度,由中恒纺织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840万元。10%比例的贷款额度,由供应链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瑞个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本次担保形式为连带还款责任信用担保,该担保有反担保,由中恒纺织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760万元,担保比例4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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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目的在于供应链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向被担保人派出了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等,深度参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活动,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确保其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有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5,092.93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09%。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