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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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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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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以及《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5-0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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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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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以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2)尚需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四、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1、技术迭代加快与研发活动不确定性影响。随着人工智能兴起,技术迭代周期加速,项目原规划的部分设备在功能性能上已无法满足智能化无人装备的技术需求;同时研发活动本身具有较强的探索性与不确定性,特种机器人行业发展较快。公司本着不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形成低效资产的原则,在设备采购时对技术规格进行审慎复核,对确无必要按原规格配置且新一代替代技术方案尚在发展中的设备未予采购;并采取紧贴技术热点先行技术开发、硬件设施配置跟进的实施策略,待技术路线趋于成熟、形成明确需求清单后,再有针对性地配置硬件设施。上述做法避免了设备闲置与资产减值风险,但也相应拉长了设备购置费投入周期。

2、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放缓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受客户年度采购计划调控影响较大,具有周期性特征。在产品更新步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期间,客户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在此背景下,公司将有限资源集中于确定性更高、产业化前景更明确的研发方向,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3、研发测试方案优化与实施成本管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仿真测试增多、试验频次及试验规模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原规划设备的实际需求不及预期,为避免设备利用率不足、资产闲置及产生不合理的折旧摊销费用,相关测试试验暂通过委外方式完成,有效降低了成本。同时,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方案和集中招标等方式严格控制设备及服务采购成本,对比原计划投资金额实现有效节约。

(二)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行业周期与客户采购计划阶段性调整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受客户年度采购计划及装备采购节奏调节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与阶段性波动特征。项目建设期内,客户采购计划出现正常调整,整体需求释放节奏较立项时有所延后;同时受客户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军工行业部分订单交付时点相应顺延。公司坚持“以销定产”,优先保障已获取订单和确定性较高的意向订单,暂缓或调减了部分非必要设备购置及建设内容,避免超前投入造成产能闲置,导致部分设备未在建设期内完成购置,并形成一定资金结余。

2、技术迭代加快与行业“多品种、高定制、周期短”特征导致设备投资审慎。智能感知技术、产品迭代明显加快,生产及检测设备技术要求提升、更新换代周期明显缩短,新增设备投入周期与投资回报周期出现错配;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多品种、高定制、周期短特征,大规模专用生产设备投入需规模化订单支撑。公司采用通用化设备、模块化装配方式适配生产,暂缓了部分大规模专用生产设备购置,最大化提高设备利用率。

3、内部产能资源整合与优化成本管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部分产线技术升级与智能化改造,使原部分基础生产设备仍可有效支撑现有生产需要,暂缓购置重复设备,避免产能过剩及折旧摊销负担;同时整合内部存量生产资源实现产能协同调配,优化设备采购全流程方案,提升议价能力与供应效率。在建设及采购管理方面,公司成立专门项目管理团队,对建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实施统筹管理,通过优化建设方案、优选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序衔接、缩短建设周期等措施降低建安成本;优先选用性能等效的国产设备替代部分进口设备,并通过公开比价、商务谈判等方式使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项目预算,形成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和资金结余。

此外,除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外,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47.97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当前暂无大额负债压力,整体资金面稳健。基于对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及对资金高效利用的重视,公司将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要,合理安排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

一方面,公司将聚焦经营发展、科技研发及市场拓展,通过投资主业经营与研发相关的项目,多维度探索科技创新、产能优化等新方向,强化核心竞争力,持续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探索外延式增长路径,通过投资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等多种方式,整合优质资源、拓展外部渠道,挖掘产业链协同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海蓉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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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职业素养,具备对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