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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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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01 公司2025年完成邢台新能源51%股权收购,邢台新能源纳入合并范围,鉴于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石墨化产能增加,负极材料出货量显著提升。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主要原因为:公司绿电投产,综合电价降低;负极材料产能增加并有序释放,规模效应初步显现,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原辅料采购需求相应上升,采购付现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增加,形成营运资金的阶段性占用。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较上年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同时公司持续加大产能建设投入,使经营资产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规模增加。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本及资本公积增加;旭阳控股溢价增资翔福新能源,使资本公积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8月 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8月 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路(董事长)、张英伟(副董事长)、韩勤亮、尹天长、侯旭志、翁继,独立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尹天长、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侯旭志、副总经理谢鹏(财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刘畅。

2.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8月 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12亿元借款额度,包括分别向公司、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借款9亿元、1亿元、2亿元额度。

3.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9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接受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调整至45亿元,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至46亿元;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为46亿元;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同意在前述年度新增额度范围内,如公司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的三家非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按其在各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10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4.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集团同意为公司子公司翔福新能源增资50,694万元。10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燕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龙燕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融资及相关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32.43%;不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作为承租人与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租”)开展租赁本金为14,953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厦门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旭阳控股按其对翔福新能源的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

2.融资及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9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0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接受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调整至45亿元,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至46亿元;同意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为46亿元;同意在前述年度新增额度范围内,如公司为旭阳控股持股的三家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旭阳控股将按其在各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均属于已审议的前述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94,786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9.股东:公司持股63.30%,旭阳控股持股36.70%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9月30日,总资产417,901万元,净资产129,439万元,营业收入81,356万元,净利润4,439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类型:直租

4.租赁物:储能集装箱/储能系统及配套设备

5.租赁本金:14,953万元

6.租赁期限:72个月

7.担保: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租赁物抵押。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租金(包括租赁本金及租赁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担保合同(反担保)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担保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租金(包括租赁本金及租赁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

3.保证方式:乙方就丙方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义务按其持有丙方的股权比例36.6995%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加快翔福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其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翔福新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87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0.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