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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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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6-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权人珠海正方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与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庭外重组协调人。2026年6月,重组中心受理公司庭外重组并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重组协调人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2026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为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和后续司法重整工作,维护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经征求公司和主要债权人的意见和建议,重组协调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

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曾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有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曾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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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6年10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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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特编制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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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明确从事装修装饰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披露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

注2: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