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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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彭曙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敬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周违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6年10月29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4人),董事张晔因有其他公务安排委托董事彭曙光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彭曙光。
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评结果及薪酬核定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彭曙光、谈应飞、谭轶中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评结果及薪酬核定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前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彭曙光、谈应飞、张晔、翟富明、申培德、谢思敏、饶育蕾、杨平波为董事候选人 ,其中谢思敏、饶育蕾、杨平波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谭轶中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冶集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思敏先生:汉族,1956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1988年至1991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1991年至1995年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1995年至今参与创建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现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4年至今任深圳前海东西南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深圳前海东西南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2019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山西清洁碳经济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理事长、法定代表人;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饶育蕾女士:汉族,196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至今担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蓝思科技、湖南黄金、金瑞科技、国科微、华锐精密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担任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五矿新能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平波女士:汉族,1966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6月至2006年9月任湖南商业专科学校、湖南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6年10月起任湖南工商大学教授。先后被聘为湖南省内部控制专家、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历任金健米业、雪天盐业、华菱线缆、中复神鹰、西施生态、中顺新科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湖南省常德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外部董事。
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曙光先生: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4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水处理厂党支部书记、厂长、质量保证部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检测项目部总监等职务;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年6月至2025年10月任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8月兼任五矿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谈应飞先生: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2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先后任本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营销中心主任;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5年10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晔先生:汉族,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11月至2005年5月在五矿总公司矿产公司、五矿总公司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任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黑色矿业业务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党组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2020年7月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6月至今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翟富明先生:汉族,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2001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室主任;2005年1月至2007年10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2007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23年2月至今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管理部部长。
申培德先生:汉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任财信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7月至2024年3月任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能源投资部副部长;2024年4月至今任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中心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职工董事简历
谭轶中先生:汉族,197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科技规划部部长、转移转型办公室主任(期间,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任湖南有色规划发展部工程管理总监,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任湖南有色规划发展部副部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科技规划部部长、转移转型办公室主任;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内容
2026年9月末,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29,675,752.0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5,562,908.4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72,872,703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287,270.3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1%,占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49.77%。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的制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中期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
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控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5920ZGWK2026018),公司子公司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有色”)拟购买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信铅业”)资产价值评估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口山有色以自有资金1,561.16万元(不含税价)向金信铅业购买其持有的电铅生产线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最终价格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获得国资备案的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水口山有色拟购买金信铅业资产价值经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1,561.16万元(不含税),备案结果与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公告所载资产评估结果一致。
三、备查文件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5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5:00至2026年11月1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5:00至2026年11月1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和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晗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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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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