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12,015,452股,持股比例为 1.4%,未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伟耀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书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伟耀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书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7,717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8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64元/份。
2. 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 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7,717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情况
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2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为384人,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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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①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③本计划首次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一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具体如下所示: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
■
注:1. “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比例=当期可行权比例×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2022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自2022年8月12日起拟向48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52万份,共分四期授予,每期等待期12个月。
2、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向授予符合条件的47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期权367,806股。另因1名预留激励对象离职及2022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共注销期权23,444股。
3、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各符合条件的46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期权361,000股。另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共注销期权40,250股。
4、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6,375份。另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共注销期权52,375份。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预留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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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已届满
1、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权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2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8月1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11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二)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处理,详见《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并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0.06元/份。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98元/股。
3、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88元/股。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76元/股。
5、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64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人。
3.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27,717份。
4.期权行权价格:9.64元/份。
5.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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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所涉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 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为327,717份,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846,821,243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增加至847,148,96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1.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44名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以及注销等相关程序。
十一、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1.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4.2022年3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2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0.14元/股调整为10.06元/股。
8.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0.06元/股调整为9.98元/股。
10.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88元/股。
1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3.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76元/股。
1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6.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64元/股。
18.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第四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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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归母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值。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24.3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70.46万元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为96,694.82万元,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7,773.69万元,则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P)为97.68%,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7.6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应注销股票期权7,858份。
2、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个人行权比例为90%。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3,17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033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作的具体处理,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033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注销11,033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以及注销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徐铮铮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 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和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5,614.00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17年6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36号)。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21年6月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中的乘用车EGR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变更后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3、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1)新能源汽车电池和芯片热管理产品项目变更情况(下转1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