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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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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2020年-2025年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信事务所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2020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任务。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大信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五)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李春华,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及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的审计报告有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心文化图书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文锋,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及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吴满琼,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1月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复核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及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4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信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6-05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结合业务需求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预计2026年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30,623.21万元,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4,924.62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80)。该议案于2025年12月2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现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原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金额。本次调整前公司2026年预计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30,623.21万元,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4,924.62万元。调增后公司2026年预计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37,913.79万元,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6,654.18万元。本次拟调增2026年预计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7,290.58万元,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1,729.56万元。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即不超过6,332.82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即超过6,332.82万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本次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超佐、伍松涛、李勇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本次涉及调增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

1.调整后2026年预计签订合同金额包括在整个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间将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其中部分合同可能需持续若干年度履行完毕,公司根据预计的业务内容参照市场定价进行金额预估,实际结算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2.调整后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的统计口径为:2026年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期内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

3.上述发生金额含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形成的与关联方的交易;

4.上述调整后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026年原预计发生金额与本次调增预计额度之和;

5.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6.上述2026年1-8月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于202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请以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7.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远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805,727.467376万元

成立时间:1983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9、30、31楼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日用品出租;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派遣服务。

关联关系:珠江实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水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1月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健明三路9号之三9号之四101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子公司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人。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原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文体运营等综合性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

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原则,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市场价格作为参照的,参照服务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增与关联方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系基于正常的业务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