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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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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备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由于2026年前三季度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本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率损失归属于经常性损益,而用于管理上述外汇风险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收益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公司楼宇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工业技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入分别为309亿元、249亿元及1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增长10%及减少1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深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注 2: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为公司 H 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没有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

■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红

■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红

■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红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A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洪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永续债融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并签署《永续债权协议》,融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一次性足额认购,无固定期限;适用利率为固定利率2.7%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自起息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按年付息,除发生协议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外,科陆电子可自行决定递延支付利息且递延次数不受限制,递延不构成违约,递延利息不计复利、不计孳息;除科陆电子依据协议约定赎回外,本金不设任何固定或附条件的强制偿付安排。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永续债融资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本次合计调整的额度为2,9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7%,担保额度调整后原担保期限不变。调整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18,74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8,025万元。

内容详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A股股权登记日、H股停止过户期间等相关时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永续债融资

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一次性足额认购,无固定期限;适用利率为固定利率2.7%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自起息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

2、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本次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主要为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支持科陆电子发展。科陆电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科陆电子当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规模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科陆电子的经营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定期评估其偿债能力等风险控制手段,以最大程度降低资金风险。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通过永续债融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并签署《永续债权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提供永续债”),融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一次性足额认购,无固定期限;适用利率为固定利率2.7%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自起息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重新确定,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按年付息,除发生协议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外,科陆电子可自行决定递延支付利息且递延次数不受限制,递延不构成违约,递延利息不计复利、不计孳息;除科陆电子依据协议约定赎回外,本金不设任何固定或附条件的强制偿付安排。

本次提供永续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提供永续债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永续债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08-12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61223W

法定代表人:李葛丰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081.6688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5栋A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自动化工程安装、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压变频器、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电力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SVG/SVC/STATCOM)、风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电源、通信电源、UPS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电能表周转箱、环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能源服务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箱、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设备、储能设备、高中低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高中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备、动力电池化成测试装置、高压计量设备、低压电器、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气表、热量表、微电网系统与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证照另行申报)及销售;电力安装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塑胶产品及二次加工、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56号资格证书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控制关系(截至2026年6月30日)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为科陆电子控股股东,持有科陆电子22.63%股份,何享健为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陆电子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提供永续债不会影响公司对科陆电子的控制权,本次提供永续债完成后,公司仍为科陆电子的控股股东。

3、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科陆电子是一家以能源的发、配、用、储产品业务为核心,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陆电子是国内领先的能源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涉及智能电网和新型电化学储能领域。科陆电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末/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科陆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经查询,科陆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提供永续债涉及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亿元整),由乙方以自有资金一次性足额认购。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融资本金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融资本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并自全额到账之日(即起息日)起计息。

3、期限与续期选择权

(1)本次融资采用“2+2*N”永续期限结构,无固定期限:初始存续期限为2年,自起息日起算;初始存续期限届满后,每满2年为一个存续周期,甲方有权选择延续一个存续周期,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2)在任一存续周期届满前20个工作日内,甲方有权选择:①延续一个存续周期;或②赎回,即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全部应付未付利息(含已递延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

(3)除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赎回外,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无固定到期日,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于任一时点偿还本金;本协议不设强制还本或强制回购安排。

4、利率与重定价

(1)本次融资采用固定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孰低原则确定利率。年化利率为固定利率 2.7% 与起息日或各重定价日适用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两者中的较低者(下称“适用利率”)。

(2)自起息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重定价周期,每个重定价周期届满之日为重定价日;适用利率于起息日及各重定价日按上述第4(1)条约定重新确定,并适用于下一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内利率不作调整。

(3)各存续周期及各重定价周期的适用利率不设上浮加点安排,亦不设利率跳升条款。甲方行使续期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或选择赎回,均不导致利率上调,亦不产生其他惩罚性成本。

(4)除本协议约定的触发强制付息情况外,甲方拥有完全的、无条件的权力,可以决定不支付利息或推迟支付利息,且该决定无需得到任何第三方(包括监管机构、乙方)的同意。

5、付息与利息递延

(1)本次融资按年付息,付息日为自起息日起每满一年的对应日。

(2)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甲方享有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甲方可自行决定将当期应付利息连同已递延的全部未付利息推迟至下一付息日支付,递延次数不受限制。甲方行使该选择权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且不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乙方不得因此采取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加速清偿本金、终止本协议、要求支付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利息递延不会导致本次融资工具的条款发生任何不利变化。

(3)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不计复利、不计孳息,实际清偿金额以原递延金额为限。

(4)在任一付息日前12个月内,甲方发生任何非由控股股东发起、主导或控制的解散、注销、破产、清算等主体终止情形,甲方不得递延利息。

6、本金偿付与赎回

除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赎回外,本协议项下本金不设任何固定或附条件的强制偿付安排。

7、清偿顺序

本协议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的清偿顺序,劣后于甲方的全部普通金融负债(含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及其他有息债务)及经营性负债。

8、资金用途

(1)融资款项专项用于:1)偿还甲方有息债务;2)补充甲方流动资金。具体用途以甲方资金使用计划为准。

(2)融资款项不得用于:1)证券投资、财务性投资及委托理财;2)向甲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借款或财务资助;3)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9、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约定的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划付融资本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划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将融资款项挪用于上述第8项禁止用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应按挪用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陈述与保证、保密义务或本协议其他约定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依法审议批准及乙方董事会、股东会依法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提供永续债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科陆电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科陆电子当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规模较小,公司将密切关注科陆电子的经营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资金用途监控、定期评估其偿债能力等风险控制手段,以最大程度降低资金风险。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科陆电子提供永续债权融资,主要为科陆电子补充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支持科陆电子发展。科陆电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的资金严格限定于约定用途,公司可依据融资协议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将持续跟踪科陆电子的经营与现金流状况,本次永续债权融资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前,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永续债权融资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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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2026年3月30日和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需经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现将担保额度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额度调整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对部分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818,74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8,025万元。

本次合计调整的额度为2,9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7%,担保额度调整后原担保期限不变,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调整,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优化财务结构,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获调整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的情况,调整金额单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本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公司可以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三、累积对外担保金额和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仍为17,427,865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8.07%,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709,16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0.06%,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会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怡兴路2号美的08展厅多功能厅。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电子邮箱:IR@midea.com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 /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有效期: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