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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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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邓珍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邓珍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珍容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刊登于2026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飞机资产的议案》;

《关于出售飞机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刊登于2026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飞机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二号")拟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出售1架A330-300飞机,实际出售价格以协议约定为准。

2、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飞机资产的议案》,同意孙公司出售飞机资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飞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院1号楼1至9层1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710060

4、法人代表:刘铁祥

5、注册资本:1744842.1万元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客、货、邮和行李运输业务;国内、国际公务飞行业务;飞机执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业务代理。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快递(信件和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机上免税品;机上商品零售业务;航空意外保险销售代理;进出口业务;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培训;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日用品、工艺品、纪念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汽车、摩托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住宿;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住宿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持有40.67%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注:股权结构以最新工商信息为准)。

9、经查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1架A330-300飞机(飞机序列号MSN:1570,注册号:B-5957)。

2、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3、定价策略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订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1架A330-300飞机出售价格以美元计价(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Aircraft Sale Agreement》为准),中国增值税(VAT)为13%以人民币支付。

2、支付方式:本次交易所涉及购买价格以美元支付,增值税以人民币方式支付。购买方至少在飞机交付日向卖方支付此次飞机的购买价格。

3、所有权转让:根据协议,卖方收齐全款且满足交割先决条件后,向买方递交其正式签署的卖据,将飞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关联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分配资源,增强公司经营的灵活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

2、本次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商业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Aircraft Sale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