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八名),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723,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新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新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唐英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新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成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翟柔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刘元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翟柔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翟柔媚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联系电话:0755-86359868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翟柔媚女士,199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翟柔媚女士曾任职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6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翟柔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号),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0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00.9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20号《验资报告》。公司(含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5〕3-20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00.94万元,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指公司及子公司参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燃气费等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3.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材料费等发生频繁且零碎,若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采购及支付的情况,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综上所述,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2.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经财务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财务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4.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已支付的款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qygd@supermas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唐英敏女士

董事、总经理:姜巍先生

独立董事:高术峰先生、陈建惠先生、王漪先生、许建笙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裁:任新航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qygd@supermas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6359868

邮箱:qygd@supermas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