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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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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6年9月30日,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95,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蒋学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月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丽珠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5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对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以下简称“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的减值测试,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65.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中数值总数若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56.5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65.44万元,导致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65.4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6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研究院”)为优化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拟将“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的部分闲置房产出租给维世达(安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世达”)使用,租赁期限为15年,实际租赁起始日以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为准,双方将签署相关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初步测算租金总额为18,085.07万元(最终实际租金金额以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综合考虑了项目区位情况、实际交付标准、所处区域商业写字楼租赁的整体行情,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租金定价公允。

●本次出租房产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管理,同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租金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壹石通研究院拟将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92号的“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中的部分闲置房产(拟租赁建筑面积约为42,439.77㎡)出租给维世达使用,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租赁期限为15年,实际租赁起始日以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为准,双方将签署相关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初步测算租金总额为18,085.07万元(最终实际租金金额以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实际结算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及相关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上述交易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世达(安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2PERUF7H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5155号汇景中心C栋2403室

4、成立日期:2017-09-29

5、法定代表人:姚兵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架构:蓝动科技(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维世达100%股份

9、其他说明:维世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租赁的建筑面积约为42,439.77㎡,具体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租赁房产(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该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项目贷款银行,除前述土地使用权抵押外,该房产及地上建筑物目前未设立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该房产亦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维世达(安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租赁标的

1.1、项目:合肥市创新大道1892号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

1.2、租赁房屋:双方确认,租赁区域对应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42,439.77㎡(以下简称“该物业”)。

1.3、计租面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实测建筑规划面积计算和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限

2.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15年。实际租赁起始日以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为准。

(三)租赁用途

3.1、甲方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乙方可自行对外进行合法招商招租活动,乙方根据整体商业规划设计自主进行商业定位、铺位划分等。乙方负责拟定租赁合同及以乙方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应由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

3.2、乙方承租该物业后,由乙方负责统一招商、运营等工作,甲方同意乙方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乙方在不影响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情形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招租、经营等日常工作。乙方不得引入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洗浴、危化品、棋牌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违反区域产业规划的业态。乙方拟引进的次承租人,或引入娱乐、医疗等特殊业态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次承租人资质、经营内容及装修方案报甲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乙方承租期间,因乙方或其转租的第三方在经营、装修、改造的过程中的过错行为所涉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租金

4.1、租金(含税):该物业为现状毛坯交付,未精装修。项目整体综合租金单价约25元/月/㎡,项目起租租金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实际交房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各业态实际租赁面积如何变化,均不调整租金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租金递增的情形除外)。

4.2、递增:租金每5年递增3%。本合同签署时应当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前述租金为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合同总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法修订或税务机关调整税率的,合同价款总金额不变,适用新税率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00,000.00元,同时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待该项目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后,乙方再向甲方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1,000,000.00元,同时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六)交付标准

现状毛坯交付,未精装修,甲方交付的房屋质量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满足乙方招商、招租业态对房屋供电、供水、消防、燃气、隔油池、干湿垃圾房、广告位等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的需求。

(七)其他

7.1、租赁期内乙方同意该物业对外抵押,乙方对抵押无异议并给予配合,如因甲方抵押该物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支付完首笔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定价情况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综合考虑了项目区位情况、实际交付标准、所处区域商业写字楼租赁的整体行情,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租金定价公允。

本次出租房产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管理,同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租金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交易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出租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及《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等附属文件,最终能否成功出租、出租面积、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二)承租方履约风险

本次承租方为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其租金支付能力依赖于租赁物业的招商运营效益,若后续该物业相关区域商业办公租赁需求下行、承租方招商不及预期或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可能出现租金延迟支付、单方提前解约或引发争议、诉讼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