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7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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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方协商一致,参考该等子公司评估价值,各拟入股的子公司投资估值(投前)与评估估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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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子公司的评估均由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投资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将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其企业认同感,建立起双方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做强做优。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内企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该等子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上述关联人除在公司领取薪酬外,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省级合伙平台间接参股安徽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该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广州集芸智对省级合伙平台投资金额合计872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拟入股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大参林万家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大参林(南京)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拟入股子公司定价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将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6,722,2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9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80,270,001股减少至1,173,547,74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
● 本事项尚需递交至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合计6,722,25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公司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资金实施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51元/股。
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6,72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5903%,购买的最高价格为22.81元/股、最低价格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17,488.08元。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金额下限,公司管理层于2024年9月18日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18日提前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于2024年度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股份用途,由“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6,722,2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9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80,270,001股减少至1,173,547,74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
三、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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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A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59.87%被动增加至60.2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公司章程》变更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经营范围:“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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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切实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在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对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10万元/年(含税)调整至12万元/年(含税);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自身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回避后,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过半,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常、杨小强、龚凯颂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大参林股份”或“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出具的《关于变更相关租赁物业承诺的函》,提出变更其作出的承诺。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产生背景
2017年3月,公司与广州大参林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更名为“大参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参林投资”)签署租赁合同,广州大参林投资将其可使用的、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410-1、410-2房屋出租予大参林作为仓储、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以下简称为“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
公司所租赁的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的用途为公共建筑用地,且总部办公楼办理的房产证证载权利人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海龙仓库尚未办理房产证。因此,大参林租赁的上述物业存在一定瑕疵。鉴于上述情形,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披露了上述租赁物业瑕疵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亦出具了相关承诺,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解决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等场所的物业瑕疵。
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进一步将上述承诺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进一步将上述承诺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原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就上述租赁物业的瑕疵情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作出了相关承诺,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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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承诺的内容及变更的原因
(一)变更承诺的内容
鉴于截至目前广州大参林投资尚未取得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提出对原承诺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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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承诺的原因
在承诺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照承诺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完善上述租赁物业的权属手续,并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截至目前,广州大参林投资尚未取得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此外,考虑到下述因素:
1、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变更权属手续主要取决于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2026年10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龙溪公路海北村以南划拨土地租赁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复函》:“一、该地块建筑物已在我区办理了临时场地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二、同意海龙街道办将该地块建筑物继续由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办公、存储用途使用。三、该地块的建筑物规划符合广州市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筑物经合法批准建设,2029年12月31日前未被列入改造拆迁范围。”即大参林在2029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继续稳定地租赁使用海龙仓库、总部办公楼。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稳定性,减少租赁物业变动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变更相关租赁物业承诺的相关函件。
四、变更承诺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的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变更承诺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变更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保持定期沟通,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参力科技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珂芙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珂芙尼")拟与关联方广州参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发投资")、隆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鹏科技")、广州智尚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尚物业")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力科技")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增资)的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金额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珂芙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广州参发投资有限公司、隆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智尚物业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
2、参力科技系公司于2023年2月与上述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广州珂芙尼持股61%,参发投资持股13%,隆鹏科技持股13%,智尚物业持股13%。本次增资拟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等额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全部以现金方式认缴,增资前后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各股东同等比例增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发投资、隆鹏科技、智尚物业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柯金龙、柯康保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参力科技主要定位于建设及运营公司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在于满足参力科技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改善公司办公环境,扩大总部业务职能,推进集约化、数字化的人力资本中心、产品运营中心、业务管理中心等智慧化体系建设,为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和运营保障。
本次增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珂芙尼与关联方参发投资、隆鹏科技、智尚物业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实施。关联方与公司利益高度一致,各方共同出资有利于增强对项目建设的信心和投入力度,降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成本,确保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按期高质量建成并投入运营,从而更好地支撑公司战略落地和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参力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关联董事柯云峰、柯舟及柯拓基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增资)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具体包括:
1、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宸健康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大参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云眼智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广州天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认缴不超过10,200万元。
2、本次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珂芙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参发投资、隆鹏科技、智尚物业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认缴不超过21,350万元。
综上,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增资)累计金额不超过31,550万元(含本次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未达到股东会审议的标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智尚物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控制的企业,参发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康保控制的企业,隆鹏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金龙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3家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广州智尚物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晖悦三街8号2402房
法定代表人:柯拓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等
主要股东:广州拓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联耘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上述2家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柯云峰控股的企业。
资信状况:广州智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额的现金出资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关联人名称:广州参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晖悦三街8号2406房
法定代表人:柯康保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股东:大参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参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上述2家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柯康保控股的企业。
资信状况:广州参发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额的现金出资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人名称:隆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晖悦三街8号2405房
法定代表人:王春婵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股东:大参林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持股51%,广州隆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上述2家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柯金龙控股的企业。
资信状况:隆鹏科技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额的现金出资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增资方案
(一)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首层自编354房
成立时间: 2023-02-22
法定代表人:王德淮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资信状况:参力科技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参力科技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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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拟由各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等额增资,具体增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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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增资方的拟增资额为出资上限,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出资为准,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三)增资前后股权变化
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对参力科技的控股地位及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及评估
本次增资系参力科技现有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本次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了参力科技的业务发展前景、行业发展趋势及本次增资的资金用途等因素,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未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因本次系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不改变各股东持股比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广州珂芙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参发投资有限公司、隆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智尚物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广州参力科技有限公司。
2.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增资总额为不超过35,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认缴;其中广州珂芙尼认缴不超过21,350万元,隆鹏科技认缴不超过4,550万元,参发投资认缴不超过4,550万元,智尚物业认缴不超过4,550万元。
3. 支付期限:各增资方承诺在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完成增资金额的认缴和实缴,具体增资金额将根据参力科技的发展进展及资金需求确定。
六、增资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必要性
1、保障总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通过本次增资,能够为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避免因资金短缺导致项目延期或停滞,从而影响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落地。
2、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所支持的总部项目建设,将直接服务于公司总部职能的扩展和智慧化体系的建设,长期来看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品牌形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虽然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金投入,但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综合效益。
3、关联方具备出资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本次增资的关联方参发投资、隆鹏科技、智尚物业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同时,关联方与公司利益高度一致,共同出资有利于增强各方对项目建设的信心和投入力度,降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成本。
4、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具有战略必要性
大健康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作为医药零售行业的龙头企业,持续加大在总部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能力方面的投入,是落实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本次增资是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充分的战略必要性。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参力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将有效补充参力科技的资本金,保障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总部办公环境、扩大总部业务职能、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增资系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参力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柯云峰、柯拓基、柯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 其他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风险提示
1. 项目建设风险:大健康创新总部中心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建设成本及预期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 增资履约风险:本次增资款项的缴纳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增资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的风险,且股东最终的增资金额尚未确定,可能影响项目进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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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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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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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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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贯彻落实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战略,通过自建、并购和直营式加盟三驾马车,持续推进强势区域的加密以及弱势区域的突破,并不断拓展空白区域。
从行业来看,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零售业务,零售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7%,占比81.89%;与此同时,公司利用直营式加盟店的特点及优势,在弱势区域迅速布局直营式加盟店,带动加盟及分销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同比增长17.11%,直营式加盟不仅贡献毛利润及净利润规模,而且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规模优势得以进一步加强并反哺直营零售业务。
从地区来看,公司深耕华南地区,通过成熟品牌市场效应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在华东地区取得了较高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长11.72%。总体上,公司在各地区的发展基本平衡;公司积极实施省外扩张战略,东北、华北、西南、西北地区继续保持增速,主要是直营门店内生增长、加盟批发业务增长。
二、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布局新增情况:
截至2026年09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19,791家(含加盟店8,615家),总经营面积948,098 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6年1-9月,公司净增门店2,033家,其中:新开门店421家,收购门店488家,加盟店1,325家,关闭门店201家。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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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6年1-9月累计关闭201家门店,主要原因:地方性规划,资源整合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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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月均平效=月均含税零售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其中,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上海市;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
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辽宁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亮亮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安排调整,陈亮亮先生申请辞去内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任后,陈亮亮先生仍留任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该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陈亮亮先生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夏雄历先生具备履行内审部门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夏雄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简历:
夏雄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22年入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监察与审计部,担任风控中心监察与审计部副总监。2026年10月,任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察与审计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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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应回避的股东有柯国强、谭群飞、柯拓基、陈洪、陈长成、彭广智、江欣及其关联方;议案5应回避的股东有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及其一致行动人。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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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一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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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6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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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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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近日,公司就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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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88.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本次担保为股东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参林(辽宁)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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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参林(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下转2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