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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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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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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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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福鼎东日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福鼎宏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报告期内,已完成上述3家公司的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并确认收入,3家公司不再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前期对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款项均已收回。

2、公司对参股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构成逾期,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2288.08万元及对应利息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予以归还,后续将敦促东稷实业尽快偿还有关款项。如东稷实业不能足额偿还的,公司将视情况提起诉讼,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与被告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蒋有强、王朔、宁波永佳谊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旭日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9月1日立案,案号为(2026)黑01民初361号。截至本报告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出裁定,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40.98%。截至目前,公司对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实缴出资8,196万元,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本金2,288.08万元,对其银行借款11,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针对上述各事项可能涉及的损失,公司已启动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具体金额将以公司后续会计核算结果及相关进展情况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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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晓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小磊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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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晓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小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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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晓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小磊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