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明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明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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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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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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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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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9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根据相关规则,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三季度,温宿项目实现原油产量15.21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28万吨,同比减少7.76%;坚戈项目实现原油产量7.5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0.59万吨,同比增长8.50%;岸边项目实现原油产量1.13万吨;公司第三季度合计生产原油23.8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0.44万吨,同比增长1.88%。
2026年前三季度,温宿项目实现原油产量46.04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25万吨,同比减少4.66%;坚戈项目实现原油产量23.0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3.97万吨,同比增长20.86%;岸边项目实现原油产量2.13万吨。公司合计生产原油71.1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3.85万吨,同比增长5.72%。
受中东地缘冲突持续影响,伊拉克多支井队接到甲方指令停工待命,截至本报告期末,伊拉克市场共计部署13支井队,尚有7支井队处于停工状态,后续复工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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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明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明亮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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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明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明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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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春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明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明亮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5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持续规范公司治理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3,994,3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233.846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5,834.4161万元,总股本由46,233.8461万股变更为45,834.4161万股,公司据此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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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相关条款引用序号及个别文字的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因上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5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设置“十三部门四中心”,分别是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计划预算部、财务部、资金部、证券事务部、审计监察部、法律事务部、经营管理部、后勤管理部、装备管理部、工程建设部、质量安全环保部、采购物流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数智化管理中心、调度中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3,994,30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6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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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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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6年11月16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和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
邮政编码:201306
公司邮箱:ssbgs@zpec.com
联系电话:021-61048060
传真:021-6104807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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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5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温宿区块温北油田温7区块油田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3,308.9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等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本次节余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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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8号),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338,361股,每股发行价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442.89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681.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761.58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6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8月7日出具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569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同比例调整。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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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下转3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