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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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44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期(7-9月)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46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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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469.0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表利润总额影响469.0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计提减值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4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皮亚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43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3.3544万股,发行价格为3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4.1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420.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52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募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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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此次扩建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外,剩余6,387.78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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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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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一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减少设备投入,增加工程建设投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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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投入由11,691.00万元(含2023年4月已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增加至 17,691.00万元,变化金额为6,000.00万元,系设备投入减少后调整至工程建设投入。
(二)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1、增加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有利于提升厂区土地利用率和厂房利用率
本次投资规模扩大主要体现为建设规模的增加。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原规划建筑面积为16,588平方米,系公司于2020年基于当时对特种光纤及光器件产业发展的预期编制而成。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及公司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原规划建筑面积已无法满足扩产的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未来产能扩张空间,公司适当增加募投项目厂房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由16,588平方米增至35,668.8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载明面积或竣工验收实测面积为准),新增建筑面积19,080.89平方米。本次建筑面积增加系结合厂房平面布局及建设规模优化调整后的结果。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周边工业项目较为集中,可供外延扩展的土地资源较为有限,在现有用地红线范围内适当增加建筑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厂房综合使用率,为公司中长期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2、建设标准提高及施工成本上升,建筑工程投入相应增加
受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上行、装修标准提高、洁净车间标准升级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建筑工程投入相应增加。其中,洁净车间标准升级主要系公司产品工艺对生产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光纤及光器件对生产环境的洁净度、温湿度及振动控制较为敏感,原设计洁净等级已难以满足新产品导入及高端客户现场审核的要求。公司结合工艺验证结果提高了洁净区等级标准,相应增加洁净围护、净化空调、洁净地坪等工程投入。升级后将有效提升产品良率及质量稳定性,保障公司持续竞争力。
3、通过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设备投入已使用募集资金13,001.93万元,尚未使用设备投入募集资金14,295.07万元,本次拟将设备投入调整至工程建设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设备投入调整系根据项目结余所得,设备投入相比规划之初投入减少具体原因如下:
(1)设备采购价格较概算下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于2020年,主要设备按当时市场价格及进口设备价格水平测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经过多轮技术论证对主要工艺设备实施国产化替代,并通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及商务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实际采购单价较概算价格有所下降,形成资金结余;
(2)优化设备选型,采购数量减少。随着设备技术升级,部分设备单机产能较概算选型水平提升,同等设计产能条件下所需设备台数相应减少;同时,公司部分辅助工序可依托既有产线及设备完成,无需重复配置;
(3)调整设备采购周期。受设备供应商产能及交付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对部分设备的采购时点作出调整,该部分设备拟根据产能释放需要分批购置,不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和产能目标的实现。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进度与项目原定投资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决定对“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调整。本次调整系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作出的审慎调整,旨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是公司经过综合论证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妥善实施,相关项目的投资总额维持不变,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不属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意见,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盈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