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接341版)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8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8号行政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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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至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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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8号行政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6年11月12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8号行政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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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4,119,002.16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305,156.48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10月12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6-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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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式
1、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风险可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020,247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数由1,228,282,800股增加至1,372,303,04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8,282,800元增加至1,372,303,04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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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1,990.0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4,119,002.16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305,156.48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10月12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6-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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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10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102,522.37元(含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102,522.37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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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119,002.16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10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99,467.72元(不含税),公司将对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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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1,501,990.09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6-558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01,990.0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6-55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4,119,002.16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305,156.48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10月12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6-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11,305,156.48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025,424,2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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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20,247股,发行价格为7.12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5,424,158.64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4,119,002.16元人民币(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1,305,156.48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10月12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6-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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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了满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人形机器人研究院”)、宁波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和控股子公司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智机器人”)、普智机器人(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智无锡”)增加为募投项目“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无锡作为实施地点;拟将全资子公司均普人形机器人研究院、具身智能创新中心、均普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苏州”)和控股子公司普智机器人、普智无锡增加为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相应增加苏州、无锡作为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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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增资或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兴宥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清逸路98号,剑兰路928号1号楼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兴宥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清逸路98号、剑兰路928号生产楼一楼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均普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均普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白榆路12号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兴宥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85%股份,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份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清逸路98号、剑兰路928号生产楼二楼2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普智机器人(无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普智机器人(无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兴宥
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普智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显山路与上伟路交叉口西北侧1020-2二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新增主体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8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三季度
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基于2026年第三季度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催收总体回款情况较好,经评估,2026年第三季度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2.4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经评估,2026年第三季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6.4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6.01万元,增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6.0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8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以下简称“PIA巴城”)和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以下简称“PIA奥地利”)。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PIA巴城增资不超过1,000万欧元,拟使用自有资金向PIA奥地利增资不超过1,000万欧元。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PIA巴城和PIA奥地利的经营发展需要,保障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PIA巴城增资不超过1,000万欧元,拟使用自有资金向PIA奥地利增资不超过1,000万欧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PIA巴城和PIA奥地利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仍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欧元向PIA巴城进行增资,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欧元向PIA奥地利进行增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的各项具体工作。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实际投资金额以最终获批的境外投资备案额度为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
公司名称:PIA Automation Bad Neustadt GmbH(中文名称:均普工业自动化巴特诺伊施塔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Theodor-Jopp-Stra?e 6, 97616 Bad Neustadt a. d. Saale
注册资本:500,000欧元
注册登记号:HRB 68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6月3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通过德国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持有PIA巴城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币种:欧元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
公司名称:PIA Automation Austria GmbH(中文名称:均普工业自动化奥地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奥地利施泰尔马克州格拉茨市
注册资本:75,000欧元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5日
注册编号:FN 426462 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安装和调试安装线、加工设备和检验自动化装置以及所属生产物流的成套自动化设备解决方案;特定客户自动化设备解决方案包括软件研发和应用设备。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通过德国全资子公司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持有PIA奥地利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币种:欧元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其项目推进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增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全资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其后续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PIA巴城、PIA奥地利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项目系公司对已设境外子公司的增资,不新增产能建设或工业用地,不涉及重大环境影响的增量变化;子公司运营须遵守当地环境、劳工及反商业贿赂法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过桥资金、明股实债等违规安排。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行业、市场、组织实施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6-07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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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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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0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0人次、纪律处分25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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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1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54%;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下转3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