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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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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9版)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2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2026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7,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余雅俊、刘建哲、何祖洪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回避表决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0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2-67777937

邮箱:securities@syngen-tech.com

联系人:顺景科技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9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顺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

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主要修订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

二、关于其他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对预案的修改,同步修订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公司总股本、发行数量上限以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测算的对应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