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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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31,500.90万元认购华大热电新增注册资本11,667.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大热电70.0006%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5〕43号审计报告,华大热电2023年度及2024年1一11月分别亏损2,494.09万元、1,157.05万元,存在较大可弥补亏损。基于审慎原则,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年公司各定期报告中商誉计算亦延续该处理。鉴于华大热电2025年度经营改善、市场拓展进展及未来盈利预期,公司判断其在可弥补亏损结转期内很可能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调整期初数,该处理更符合准则要求。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综上,公司追溯调整了上年同期相应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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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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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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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新增100台MPCVD设备的安装工作,相关设备后期将按计划推进调试及产能爬坡。连同2026年上半年已投产的200台设备,公司 MPCVD设备对应设计产能合计约为年产100万克拉,预计于2026年末形成上述产能规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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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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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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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祝慧芸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