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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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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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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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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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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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世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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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世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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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世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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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中兴华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浩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子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
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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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23,891股,已于202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6年10月15日上市流通。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89.8129万元增加至4,792.202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4,789.8129万股增加至4,792.2020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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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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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茸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051688
电子邮箱:ir@yunify.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1101室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王茸女士简历
王茸,200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茸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截至目前,王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
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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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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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6日10: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15
电话:010-83051688
邮箱:ir@yunify.com
联系人:王茸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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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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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黄允松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