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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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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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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10月29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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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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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10月29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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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中将频繁买卖标准仓单的价差收入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支出调整为投资收益。为保持列报方式一致,本次季报披露相应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数据。此外,在“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已提及,经营租赁成本在其他业务成本中单独列报,相应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数据。上述调整对本集团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均无影响。)

(指绿色咨询、绿色投资、绿色融资、绿色生活和碳管理。)

(指中信银行为主体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中信银行子公司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中信集团相关金融子公司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

(包含总行层面“五专”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优化专属产品、开展专题活动、配套专门政策;分行层面“五强化”机制:强化统筹推动、强化沟通对接、强化主动推送、强化落地执行、强化持续服务。)

(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一基”指知识库基座,“八体”指营销军师、作业助手、风险哨兵、新手导师、数据参谋、知识中枢、客服管家、数字秘书八大类智能体。)

(指本行私人银行部与公司板块联合开展的公私渠道拓客项目,旨在推进公私客户互荐、客户共营、资源共享。)

(指本行信用卡开展的重点项目,旨在聚焦场景建设,加强源头批量获客能力。)

(指网点零售条线和运营条线人员共同参与网点厅堂服务营销一体化。)

(排名依据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

(包含产品期限为360天及以上的封闭式产品、开放周期为360天及以上的开放式产品、最短持有期限在360天及以上的最短持有期类产品。)

(统计口径不包含子公司,增量数据基于调整后的期初数据计算。)

(统计口径为对公存款及财富年日均50万元及以上的对公客户。)

(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营销指引、审查审批标准(指引)、考核与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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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廖子彬、周伯文、宋芳秀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董事长主持,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理财业务策略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方合英董事长、魏强董事因与本项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协定存款业务,单个关联方限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除协定存款业务外,同意本行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与单个关联方签订协议金额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所涉及的主要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本行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六、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十五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风险管理策略(2026一2030年)》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审计工作发展五年规划(2026一2030年)》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总行一级部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香港交易所联讯通平台注册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注册、使用联讯通平台账户并同意《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授权本行证券事务代表代表本行申请注册联讯通平台账户及签署联讯通平台条款及条件的接受函;授权本行证券事务代表担任本行联讯通平台账户的管理员,代表本行完成联讯通平台账户注册、激活、管理,及处理联讯通平台项下授权委派事宜等需由管理员完成的相关操作。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所涉及的主要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发展)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1%股权。中国海外发展成立于1979年6月1日,注册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三座10楼,于1992年8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代码为0688.HK。中国海外发展主要从事地产发展、物业投资、规划及建筑设计等业务,其核心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海外发展总资产8,823.27亿元人民币,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75.9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70.30亿元人民币。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方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协定存款业务,单个关联方限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除协定存款业务外,拟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与单个关联方签订协议金额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中信银行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协定存款业务,单个关联方限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除协定存款业务外,同意中信银行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与单个关联方签订协议金额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该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该《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上述存款类关联交易,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经审查,中信银行与中国海外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上述存款类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中信银行的独立性。

四、经审查,我们同意中信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及签订存款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81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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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由本行方合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

2、本行董事长方合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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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授信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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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资产转移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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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综合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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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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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托管与账管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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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其他金融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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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存款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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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金融市场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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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7一2029年投资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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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授信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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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资产转移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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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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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托管与账管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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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其他金融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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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存款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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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金融市场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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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投资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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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与中国银行2027一2029年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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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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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因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2,其持有的本行33,264,829,933股A股股份数和2,763,563,479股H股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思佳、陈安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不含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接4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