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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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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一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同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淼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公司对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的投资收益中,该基金间接投资长鑫科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收益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且金额重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基于交易和事项的经济性质、重要性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同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同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一39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周少元先生、陈立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张同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绳纬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在前期审议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6,5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92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一4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一4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6年4月16日,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全年发生总额不超过13,420.5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与关联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及其部分控股企业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500万元,同时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一一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增加后,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920.50万元。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绳纬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3.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建投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规定,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子公司与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方实际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公司认为建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履约能力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所需,旨在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实现彼此资源互补,进一步拓宽公司销售渠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行为,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上述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一4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52号四牌楼联合大厦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涉及提案1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月18日8:3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52号四牌楼联合大厦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9室证券事务部。

4.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52号四牌楼联合大厦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09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30001

联 系 人:胡楠楠、张晨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电子邮箱:hnn1003@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7”,投票简称为“合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