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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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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占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波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占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占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波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采矿”或“标的公司”)的股东上海宝力智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智行”),拟转让其持有的北方采矿全部49.90%股权,北方股份拟收购9.90%的股权,放弃另外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由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收购。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北方股份持有北方采矿60%的股权,南方资产持有北方采矿40%的股权,宝力智行不再持有北方采矿股权。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1736号《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宝力智行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49.90%股权所涉及的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北方采矿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29,541.40万元,评估增值661.86万元,增值率为2.29%。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北方采矿9.90%和4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2,493.85万元和10,076.15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交易还需要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业务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北方股份和南方资产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宝力智行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方采矿9.90%和40%少数股东股权,资金来源为各自的自有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于宝力智行拟向南方资产转让的北方采矿40%股权,公司作为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放弃宝力智行转让北方采矿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北方采矿股权由50.10%增加至60%,南方资产持有北方采矿40%的股权,宝力智行不再持有北方采矿股权。北方采矿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方股份和南方资产分别与宝力智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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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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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对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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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方采矿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北方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北方股份持股50.10%、宝力智行持股49.90%。北方采矿主要业务为电动轮矿用车备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北方股份本次收购的北方采矿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为了引进大吨位电动轮矿用车,北方股份与特雷克斯公司于2006年3月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北方采矿),注册资本5,000万元。北方股份与特雷克斯公司各持有北方采矿50%的股份。之后,特雷克斯公司自身股权发生变动,北方采矿另外一方股东变更为比塞洛斯矿业。

2021年9月,北方股份、宝力智行与比塞洛斯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受让比塞洛斯矿业持有的北方采矿0.10%、49.90%的股权,详见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合营企业特雷克斯北方采矿机械有限公司0.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转让完成后,北方股份持有北方采矿50.10%的股权,宝力智行持有北方采矿49.90%的股权。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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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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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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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放弃宝力智行转让北方采矿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不涉及北方采矿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以《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宝力智行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49.90%股权所涉及的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1736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宝力智行持有的北方采矿9.90%和40%股权对应评估价值分别为2,924.59万元和11,816.56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北方采矿9.90%和4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2,493.85万元和10,076.1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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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公开市场、持续经营等基本假设,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范围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流动负债等。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 日,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8,879.54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541.40万元,评估增值661.86万元,增值率2.29%;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696.45万元,评估增值1,816.91万元,增值率6.29%。两者相差1,155.05万元,差异率为3.91%。考虑到北方采矿的业务属性,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甲方):上海宝力智行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款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即目标公司9.9%股权)的转让价格(以下简称“转让价格”)为24,938,476.9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叁万捌仟肆佰柒拾陆圆玖角伍分);如果未能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商变更或未能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按本协议约定的送达方式到达乙方时,本协议解除。

(2)本协议正式签署后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5%(即8,728,466.93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贰万捌仟肆佰陆拾陆圆玖角叁分)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将剩余转让价款(即16,210,010.0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壹万零壹拾元零贰分)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股权交割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积极配合并促使目标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有需要,甲方和乙方还应根据登记机关要求,另行提供或签署用于办理登记的其他必要文件。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所有文件或各方所签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任何文件,如有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自交割日起,乙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鉴于转让方和受让方在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时已考虑了目标公司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交割完成日前可供分配的利润,以股权转让完成为前提,甲方不再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该部分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3.协议生效先决条件

本协议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或豁免为前提:

(1)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陈述与保证在交割日仍为真实、准确、完整;

(2)目标公司、乙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审批和授权;

(3)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已书面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且不存在可能限制或禁止本次转让的法律程序。

4.过渡期管理

(1)过渡期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配合目标公司按照正常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维持资产完整和业务连续性。

(3)在过渡期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在其股东权限内,不得促使或允许目标公司进行以下行为:

①超出正常经营范围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或对外投资;

②利润分配或宣布分红;

③修改公司章程或变更注册资本;

④增减注册资本,发行证券或权益工具;

⑤达成、修改或终止可能对目标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⑥超出正常经营范围的关联交易;

⑦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⑧员工大规模裁员或变更核心员工薪酬福利安排。

(4)过渡期内发生可能对目标公司经营或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甲方应在知悉后二(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陈述与保证存在虚假、不准确或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二(0.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笔股权转让价款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后:

①乙方应协助将已登记在其名下的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②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在扣除本条约定的违约金及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因股权转出及回转所产生的所有税费以及甲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后,余款由甲方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二(0.0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次股权转让无法继续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4)“严重违约”包括但不限于:

①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且对目标公司经营或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超过三十(30)日;

③甲方逾期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超过三十(30)日;

④乙方逾期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超过三十(30)日。

(5)解除的效力:

①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使守约方的权益恢复至本协议签署之前的状态;

②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获得赔偿或补偿的权利,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③如果非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导致的协议解除,造成的损失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④如果本协议解除后目标公司9.9%股权尚未变更至乙方名下,甲方需于本协议解除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向其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果非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且目标公司9.9%股权已经变更至乙方名下,甲方应在本协议被解除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向其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50%,乙方收到股权转让价款50%后,应配合将标的股权转回甲方并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余款由甲方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五(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如果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且目标公司9.9%股权已经变更至乙方名下,按照本协议条款之约定处理。以上涉及甲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二(0.0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①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同意终止;

②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依据第十条行使解除权;

③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3)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本次交易不涉及业绩对赌条款,本次交易不涉及对方或其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方采矿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能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在北方采矿享有的权益比例,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公司对北方采矿的管理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交易前,北方采矿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将北方采矿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北方采矿的持股比例,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动。本次收购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公司放弃部分少数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占山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北方股份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6-048”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智行采矿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6-049”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宣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北方股份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郭海全、张海楠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2026-051”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宣洪: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计划财务处总账会计;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财务部主任;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财务预算处副处长(兼任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财务总监);材料院财务预算部副主任;材料院(53所)财务预算部(处)部长(处长);材料院(53所)财务预算部(处)部长(处长)、中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三研究所财务预算党支部书记。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张宣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侯文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侯文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侯文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侯文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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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侯文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侯文瑞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侯文瑞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侯文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方股份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北方股份纳米比亚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纳米比亚公司”)。

● 投资金额: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全资设立香港公司,之后由香港公司出资970万元人民币全资设立纳米比亚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需履行发改委、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相应的审核、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前述相关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审核、核准或备案、办理外汇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新公司注册信息为预计信息,最终以登记的为准。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汇率波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升非洲市场矿用车售后服务能力,规范海外业务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矿用车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新设香港公司,之后由香港公司出资970万元人民币设立纳米比亚公司,属地化开展矿用车售后服务业务。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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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股份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全资设立香港公司,之后由香港公司出资970万元人民币全资设立纳米比亚公司,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新公司设立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交政府审批申请文件等。确认公司经营管理层前期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准备工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履行发改委、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相应的审核、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香港公司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定名):北方股份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具体经营项目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拟设立新公司的注册信息最终以香港政府机关最终登记的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投资主体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单位:万元

■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香港公司设董事1名。

2、纳米比亚公司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定名):北方股份纳米比亚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纳米比亚共和国埃龙戈省鲸渡市鲸渡港物流园区(Wa1vis Bay)

注册资本:970万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经营范围:矿用车及工程机械的维修保养、大修服务;矿用车备件销售;备件及整车租赁;矿用车技术咨询、培训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具体经营项目以纳米比亚政府机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拟设立新公司的注册信息最终以纳米比亚政府机关最终登记的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投资主体为北方股份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单位:万元

■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纳米比亚公司设董事1名。

3、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是为提升非洲市场矿用车售后服务能力,规范海外业务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矿用车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战略与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通过新设香港公司,并由香港公司出资在非洲设立纳米比亚公司。上述主体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应发生变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履行发改委、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相应的审核、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审核、核准或备案、办理外汇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新公司注册信息为预计信息,最终以登记的为准。新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汇率波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30日刊登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9时-下午17时)向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情况: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凤玲

联系电话:0472-2642244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