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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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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装机容量

2026年1-9月,本集团新增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2,048.92兆瓦,其中新增风电控股装机容量902.60兆瓦、太阳能控股装机容量1,146.32兆瓦,主要由于公司完成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交割,增加1,090兆瓦“沧州绿港氢城”光伏项目。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为48,043.21兆瓦,其中风电33,049.97兆瓦,太阳能14,987.14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6.10兆瓦。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详情如下:

■

注:本报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因此若总计数字与所列各项之和出现尾数差异,皆因整数调整所致。

(二)平均利用小时与发电量

2026年1-9月,本集团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79小时,同比下降132小时,主要原因为本集团部分大容量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水平同比下降、限电有所增加,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下降0.10米/秒。

截至2026年9月30日,2026年本集团按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56,250,365兆瓦时,同比下降0.52%。其中,风电发电量43,894,219兆瓦时,同比下降4.97%;太阳能发电量12,352,004兆瓦时,同比增长19.29%。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集团2026年控股发电量详情如下:

■

注:1.本报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因此若总计数字与所列各项之和出现尾数差异,皆因整数调整所致。

2.因乌克兰项目所在当地电网升压站受损停运仍在维修,导致2026年无法实现并网发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宫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春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084,319.6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8,809,105.08元。

法定代表人:宫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春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 2026-05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二、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8月21日出具《关于同意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 2026-057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源公司”或“标的公司”)4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广东龙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8,632.8625万元的价格收购标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国家能源集团与本公司将不晚于2026年11月30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女士和张彤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家能源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国家能源集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广东龙源公司49%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号535房

注册资本: 5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85566N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海洋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食用菌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水产养殖;动物饲养。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为广东龙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广东龙源公司51%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广东龙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4.权属情况及权利限制

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广东龙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5.标的公司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龙源公司现有国电龙源龙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以及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在广东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已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8.295万千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家能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1-5月、2025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6BJAA18B1009)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6〕第A10306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广东龙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37,243.3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8,026.25万元,评估增值782.86万元,主要增值原因为公司自身运营的电站电能转化效益较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在收益法评估中有所体现。

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标的公司估值所依据的计算方法进行审阅及出具报告。

评估报告所载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38,026.25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应为18,632.8625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632.8625万元,最终价格不超过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国家能源集团

乙方(受让方):本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

甲方拟向乙方以《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的价格转让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对价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支付。于交割日,标的股权将直接交割至标的股权接收方。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股权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报告所载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38,026.25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应为18,632.8625万元(即38,026.25万元*49%),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632.8625万元。

(四)股权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款支付安排如下:

乙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贰拾(2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交割日”)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的100%。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发生转移,标的股权接收方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承担标的股权项下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

(五)过渡期间损益

双方同意,过渡期间即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标的股权所实现盈利及亏损全部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的实施

1.甲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乙方指定的时间内,配合乙方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股权过户至标的股权接收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应当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双方应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实施本次交易,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手续。

3.双方同意,就《股权转让协议》中并未具体约定而为保障适当、全面实行本次交易及/或履行本协议约定而必须处理或解决的事项,采取真诚的态度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及适当的安排,以解决有关事项,令双方均感满意。

(七)违约责任

1.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一方违反其声明和保证,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其赔偿。

2.非因双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生效或不能完成的,双方均无需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转让价款总额的1%;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催告乙方在30日内补足,乙方仍未补足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八)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获得甲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取得乙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法律法规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且为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须的、由甲方或乙方作为申报主体负责办理的政府审批、备案程序(不包括标的公司内部程序)已完成。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涉及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对本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优化资产配置、提升运营效能的重要举措,收购完成后,广东龙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可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用足用好上市公司资金,解决资本金不足、融资受限等问题,集中资源加大广东海上风电等新项目获取力度,提升项目获取开发能力,实现在粤新能源规模与效益双提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定价公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1.59亿元,均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1-6月财务报表;

4.标的公司2026年1-6月财务报表;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股权转让协议;

7.标的公司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 2026-05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6日和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3次会议和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和2026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及《2026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聘请的2026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原指派张思伟先生、刘汉蜀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张思伟先生工作调整,安永华明现委派孙芳女士接替张思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完成后,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芳女士(项目合伙人)、刘汉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仍为杨桢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制造业、采矿业等。

(二)诚信记录

孙芳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孙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均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批准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国家发改委、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机构审批、注册、登记、发行或设立债务融资工具,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类REITs)、永续类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并表基金、保债计划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公司以统一注册或分品种注册的形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中长期含权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公司近期发行了以下两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

上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上刊登。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5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适用A股规则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适用H股规则的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如簿记建档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认购邀请文件拟发行股票数的70%,在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且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前提下,有权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公司相关人士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香港交易所联讯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并使用“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联讯通”)平台,依照联讯通相关条款、细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颁布的有关规则与指引,办理联讯通平台注册及使用各项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办理联讯通平台注册相关手续,签署确认接受联讯通条款及细则的确认函及其他为办理本次注册所必需的文件签署等相关程序,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董事会另行作出决议予以撤销或变更为止;同意委任董事长宫宇飞先生和董事会秘书丁鶄女士担任公司在联讯通平台的发行人管理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关于“十五五”时期推动“法治龙源”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十五五”时期推动“法治龙源”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重大风险监控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重大风险监控情况报告》《2026年第三季度五大经营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表》和《2026年第三季度风险分类监测指标体系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4.4亿元。相关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均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龙源广东公司49%股权,交易价格人民币18,632.86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不超过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全部事项;同意董事长转授权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收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交割与对价支付,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等。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东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