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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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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85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闲置服务器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闲置服务器设备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低效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智算”)拟与深圳市捷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易科技”)签订《销售合同》,以人民币1,585万元(含税)对5台闲置服务器设备进行转让处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的5台闲置服务器设备暂未出租,原作为算力租赁业务日常运营备用机,用于保障业务稳定调度与应急补给。依托公司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前提下,5台服务器设备可对外出租或出售。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低效资产,瑞盈智算拟与捷易科技签订《销售合同》,以人民币1,585万元(含税)对5台闲置服务器设备进行出售处置。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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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闲置服务器设备的议案》,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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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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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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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科创板上市规则》中出售资产的交易类别,本次交易标的为5台闲置服务器设备,原作为算力租赁业务日常运营备用机,用于保障业务稳定调度与应急补给。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瑞盈智算于2024年5月份购买,入账原值1,179.83万元,按五年期计提折旧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计提折旧540.46万元。5台服务器设备前期用于算力短期租赁业务,相关算力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2月到期终止,设备到期后处于闲置状态。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为根据公开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确定交易标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58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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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公开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定价,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

甲方:深圳市捷易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订购乙方的服务器产品,乙方提供全部产品相关的售前调试和测试环境准备;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二)产品的数量、金额:

5台服务器共计1,585万元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2、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当天通知甲方到指定地点验货;甲方现场通电测试合格后支付合格数量对应的货款,乙方收到对应货款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提货。

2、合同签订后48小时内提货,过期不提货合同作废(货物质量原因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合同款项后,应在30个自然日内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验收

1、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与乙方人员一同对产品的功能、质量、规格、数量进行通电验收,压测标准:测试标准

2、若验收表明产品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条件当日为甲方退回全部货款。

3、产品完成交付后,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责任;售后及质保期限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六)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二手产品,序列号官网可查询验证,物流包装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有特殊要求时,应当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乙方。

(七)售后服务与维修

甲方在签约及验收前,已自行查验设备,甲方对设备现状、磨损、瑕疵、性能状态充分予以确认,充分知晓设备现状,自愿按现状购买,乙方不存在隐瞒、欺诈情形。本设备为二手现货交易,乙方不提供任何质保、保修、维修、退换货、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

自设备完成通电验收、交付甲方之时起,设备毁损、灭失、故障、安全事故等全部风险、责任均转移至甲方。交付完成后,乙方对设备不再承担任何质量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索赔、退款、维修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新的交货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无故解除合同,以预付款赔偿乙方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叛乱、传染、征收、征用、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 一方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相等。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闲置服务器设备,属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的正常经营行为。该设备原作为算力租赁业务备用机,本次处置不会对公司算力业务的正常开展、业务稳定性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可以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低效资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