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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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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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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6年公司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同时完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增加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比较期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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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增的16,080,508股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96,281,438股增加至512,361,946股,公司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同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78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到的实际金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7号),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80,508股,发行价格23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4,999,88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883,213.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116,67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43号《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4,999,88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883,213.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116,674.90元,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795,000,000.00元。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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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到的实际金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规定。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6-07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609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87.8136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47.68万股限制性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7.40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2.21元/股。

(4)激励人数:包括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中首次授予257人、预留授予91人。

(5)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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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均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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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中每股收益指标,以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计算依据。每股收益=归母扣非净利润/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2022年底公司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研发投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化,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异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部分样本。

3)对标企业的选择

按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华海清科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本激励计划从中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共25家作为对标企业样本,如下表:

■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个人业绩考核年度均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员工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考评结果划分为A(卓越)、B(优秀)、C(良好)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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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对应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激励对象才具备当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了国资监管部门对本次激励计划备案同意的批复,并于2023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全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

注:上述归属价格及归属数量均为当时归属时点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9.6098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7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6日。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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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098万股。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下转2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