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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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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第四批业绩比较基准集中调整落地

202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汤立斌

上海证券报记者10月30日获悉,随着第四批千余只存量公募基金集中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过渡期内需调整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调整,基金产品有了更加公允的参照系,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功能进一步完善。

今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相关操作细则。新规自3月1日起施行,并为存量产品基准调整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在过渡期安排下,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分批推进。首批于4月底率先启动,第二批于6月底接续开展,第三批于8月底落地,第四批于近日发布调整公告。四批次累计调整超过4000只存量产品,涉及全行业基金管理人。据悉,随着第四批落地,多数公司过渡期内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调整。

业内人士表示,从先行探索到全面推进,四批工作环环相扣、逐步展开。分批安排既为基金管理人全面梳理产品定位、修订相关文件、履行公告程序提供了时间,也为投资者了解产品变化、查阅基金公告和合同文件留出了空间。对于涉及产品数量多、机构覆盖广、文件修订工作量大的行业性任务而言,稳妥推进、充分衔接本身就是这项系统工作的关键一环。

业内人士表示,本轮调整的重点,不只是更新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更是推动基准与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管理目标之间建立更清晰的联系。基准与产品定位相匹配,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基金以什么为参照、追求怎样的投资目标,也有助于市场评价基金时减少简单比较短期收益或排名的情况,转而结合产品定位和投资目标观察其表现。对基金管理人而言,清晰、恰当的基准也能让产品定位和管理责任得到更明确的表达。

此外,业内人士提示,业绩比较基准发生调整,不意味着基金已经调仓或即将调仓,也不应被直接解读为基金投资只能完全跟随基准成分券。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投资策略、市场情况和投研支撑等作出决策。

业内人士认为,从首批启动到第四批落地,从产品基准调整到管理机制持续完善,这项系统工作在分批推进中基本完成。逾4000只产品纳入调整安排、覆盖全行业基金管理人,体现了全行业协同推进的广度与力度。随着产品定位、投资管理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衔接,业绩比较基准有望更清晰地发挥“参照系”作用,帮助投资者理解基金、评价基金,服务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