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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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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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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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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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24,672,6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8%,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未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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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厚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腾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瑞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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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厚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腾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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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厚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腾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瑞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5日,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份股票期权,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7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由于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3名因离职、1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74.07万份,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07万股。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74.07万份,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07万股。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5、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天,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5、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3、2023年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3.38元/份-0.00849元/份=3.37151元/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行权价格=3.48元/份-0.00849元/份=3.47151元/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1.69元/股-0.00849元/股=1.68151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1.74元/股-0.00849元/股=1.73151元/股。
4、2024年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24元/份-0.00849元/份=3.23151元/份。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2元/股-0.00849元/股=1.6115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1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发出,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关联董事曾彦硕、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2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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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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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26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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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6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服务器
设备租赁业务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对公司本月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到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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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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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服务计费之日”指收到客户盖章的验收凭证(或验收邮件)上载明的计费起始日。
注2:本月合同主体由子公司GⅡ公司变更为母公司GⅠ公司。
注3:本月合同主体由子公司GⅡ公司变更为母公司GⅠ公司。
2026年9月,莲花紫星(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3.29万元。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新签订合同总金额21,083.78万元,对应回款9.50万元;截至2026年10月28日,根据莲花紫星前期签订的服务器设备租赁合同以及新签订的合同,本月累计回款1,989.74万元。
三、开展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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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对外投资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莲花紫星于2026年10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莲花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五、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总额10.45亿元,其中受限制货币资金4.00亿元、募集资金2.50亿元;同时公司存在较大规模对外借款,截至2026年第三季度末有息负债11.13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2.53亿元。公司于近期大额采购服务器,截至目前采购总金额达20.11亿。大额设备采购叠加有息负债本息及每月刚性租金支付需求,为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压力,若后续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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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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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基于自身经营情况,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分别签订两份《售后回租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合计为人民币9,000.00万元。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发展需要,保证莲花紫星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与横琴金投分别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莲花紫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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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主要内容
1.出租人(债权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债务人):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34台服务器
5.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
6.起租日:出租人按《设备购买合同》约定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
7.租赁期限:33个月、共11期(每3个月支付一次,期末支付),自起租日起算
(二)合同二主要内容
1.出租人(债权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债务人):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27台服务器
5.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
6.起租日:出租人按《设备购买合同》约定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
7.租赁期限:33个月、共11期(每3个月支付一次,期末支付),自起租日起算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主要内容
1.保证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出租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本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未单独设定最高保证金额,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出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主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其中租金金额详见主合同附件租金偿付表/放款通知书/起租通知书,主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包括:租赁首付款/首付租金(如有)、预付租金(如有)、租赁手续费、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终止金、资金占用费、租赁物残值转让费、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公告费、鉴定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补交税款、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和法院判决认定主债务人或保证人需要向债权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3年。
(二)合同二主要内容
1.保证人: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出租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主合同项下租赁物购买价款(融资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整)。本合同为连带责任保证,未单独设定最高保证金额,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出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主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其中租金金额详见主合同附件租金偿付表/放款通知书/起租通知书,主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包括:租赁首付款/首付租金(如有)、预付租金(如有)、租赁手续费、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终止金、资金占用费、租赁物残值转让费、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公告费、鉴定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补交税款、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和法院判决认定主债务人或保证人需要向债权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3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整体业务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虽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莲花紫星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莲花紫星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和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48,007.7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81%。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总额10.45亿元,其中受限制货币资金4.00亿元、募集资金2.50亿元;同时公司存在较大规模对外借款,截至2026年第三季度末有息负债11.13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2.53亿元。公司于近期大额采购服务器,截至目前采购总金额达20.11亿。大额设备采购叠加有息负债本息及每月刚性租金支付需求,为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压力,若后续服务器设备租赁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4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vC4WORF8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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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曾彦硕先生
独立董事:汪律先生
首席财务官:于腾先生
董事会秘书:顾友群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vC4WORF8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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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友群
电话:0394-4298666
邮箱:lhg@mylotushealt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