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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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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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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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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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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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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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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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莹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自有资金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5、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购买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科技”“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技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厂”)拟将其所持上影科技41%股权通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经评估,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70.00万元。公司作为上影科技现有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所对应权益价值为3,718.70万元。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完成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投资方摘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程序,交易受让方、最终成交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累计交易次数2次,累计交易金额4,318.7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事项审议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影科技为公司持股10%的参股企业,技术厂持有上影科技90%股权,为上影科技控股股东。技术厂拟将所持上影科技41%股权对外转让,通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征集股权受让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7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影科技《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上影科技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综合考虑主业经营战略及上影科技未来发展规划,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所对应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仅为放弃股东优先购买权利,公司不对外转让自身所持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上影科技10%股权。
技术厂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集团”)全资下属企业,上影科技为公司与关联法人技术厂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对应的权益金额3,718.7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上影科技根据上影集团“十五五”规划,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影院数字化技术服务与文旅视听集成等业务。公司基于业务考量,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续将持续与其开展业务协同。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隽、吴嘉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对应的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备案手续,尚需完成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意向投资方摘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国有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系列程序。因挂牌交易结果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若本次挂牌未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标的股权、评估值不变的前提下,上影科技进行二次挂牌,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
(五)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统计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外,累计交易次数2次,累计交易金额4,318.7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转让方技术厂系公司控股股东上影集团100%全资子公司,同时为上影科技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长王隽同时担任上影集团董事长,董事吴嘉麟同时担任技术厂董事、总经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上海电影技术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1330327861
成立时间:1983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车嘉路179号1幢二层A区
法定代表人:吴嘉麟
注册资本:2,380.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舞台工程施工;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影扩印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停车场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相互独立,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9865242X9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车嘉路179号1幢三层A区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朱君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影像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智能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信器材、通讯器材(以上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上影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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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影科技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情形,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放弃对上影科技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股权为上影科技控股股东技术厂所持上影科技41%股权;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上影科技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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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2539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机构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上影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6〕第220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上影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143.2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1,719.4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423.75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464.21万元,增值率1.67%;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70.00万元,增值率274.21%。
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结果存在差异,主要因两者计价口径和价值考量逻辑不同。标的公司主营影院影音系统集成、光源充值、耗材销售、影院运维检修等电影技术类服务,属典型轻资产运营主体,核心价值主要来自长期积累的行业资源、客户资源、技术服务经验及院线合作口碑等无形资源。资产基础法仅对账面可辨认资产、负债逐项重置测算,难以体现上述无形资源、客户资源、业务渠道等自创经营要素的获利潜能,无法完整反映企业整体价值。结合评估目的、业务模式及行业特征,收益法立足未来盈利水平,更能完整、客观体现标的公司整体市场价值。综合比较,本次最终选取收益法测算结果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即上影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70.00万元。
2.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以国资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标的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上海电影技术厂有限公司
现有股东: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待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摘牌后确定
转让方拟转让所持上影科技41%股权,公司放弃对应优先购买权;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摘牌成交价为准;后续各方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价款支付、国有产权登记、工商变更、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上影科技引入外部市场化投资方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上影科技优化股权结构,拓宽资源渠道,加快多元业务拓展。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形。本次交易前后,上影科技均为公司参股公司,不改变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继续与上影科技保持业务协同。
六、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需经过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摘牌、协议签署、价款支付、工商变更等流程,挂牌能否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最终交易落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若上影科技后续经营业绩增长,公司将无法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获得对应股权增值收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隽、吴嘉麟予以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备案,尚需履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摘牌、协议签署、国有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等程序。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影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2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交易金额为4,318.70万元,相关交易均按照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王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3.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关联董事王隽女士、吴嘉麟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的六名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