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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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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拟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先生确定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召开时间以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的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人员规模: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7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5人。

(7)收入情况: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万元。

(8)上市公司客户情况: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与本公司同行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5.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6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行业惩戒0次。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3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外,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邹志文,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劳雪红,200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11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特点、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年报审计预计投入审计人员配置、预计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万元),上一期审计费用117.0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容诚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的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表示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经验和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7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539,699,978股变更为540,419,978股,注册资本由539,699,978元变更为540,419,9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23-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不得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2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0,419,978股变更为539,519,978股,注册资本由540,419,978元变更为539,519,9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