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已就南亚电子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迅捷兴”)货款债权出具《保证函》(下称“原保证函”),原保证函约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计人民币1200万元,现因原保证函约定的最高担保金额无法覆盖既有的货款债权,于近日重新出具《保证函》以增加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有关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本次担保在签署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迅捷兴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保证函债权人)出具了《保证函》,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承诺在原保证函的基础上,增加担保金额计人民币800万元,即原保证函约定的担保的最高金额增加至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2、除前述第一条约定外,其他保证内容按照本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出具的《保证函》执行。
原承诺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内,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2,9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08%、22.8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签订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6深银深南综字第002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近日,公司与该银行签订了《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35,000.00万元,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有权以自有土地、房产等自有资产为公司和子公司设置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近日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一)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6深银深南综字第002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9月11日止;双方于2026年01月23日签订的编号为【2026深银深南综字第00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未结清的授信业务纳入本额度项下统一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同时还签署了《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明确公司使用国内信用证融资业务的本金额度占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二)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合同》。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是指以公司自己持有的票据、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其自身提供担保办理的最高额质押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保理及其他各类银行授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合同约定,中信银行核定资产池专项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专项额度使用期限:自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8年09月11日止。在资产池专项额度使用期限内形成的余额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上述约定的额度。
2、担保主债权: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因双方在2026年10月27日至2028年09月11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
3、质押担保范围: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质押资产:票据、保证金账户中保证金、存单、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其自身提供担保。该资产的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由乙方与甲方签订的编号为【信银池最高额质字第2026101901915988号】的《资产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的在池质押资产转入本合同质押资产范围之内。
三、公司累计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相关融资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质押担保,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