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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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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1版)

公司负责人:吴爱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爱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海燕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并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前三季度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9,202,910.68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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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并关联方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针对除合并关联方外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综合评估及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538,078.02元,核销无法收回应收账款35,150.4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单个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综合评估及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243,998.73元,因存货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2,752,363.16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购买房地产信托产品到期未收回计提的减值准备,该减值准备是根据房地产信托项目底层资产所处的区域,结合去化周期,处置方案,回款预期等因素确认其可回收金额,当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综合评估及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逾期信托产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10,312.40元,核销无法收回逾期信托产品本金149,198.61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由于子公司生产线已停产,且公司暂无重启计划,预计其在剩余使用寿命内产生的现金流入极少或为零,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大幅降低。考虑到该部分设备多为专用定制设备,二手市场活跃度低,变现能力较弱。经综合评估及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363,984.69元,处置固定资产一批,核销减值准备金额1,629,885.29元。

4.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

子公司因项目工程长期停建且预计暂无重启计划,经综合评估及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2,546,536.8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6年三季度净利润119,202,910.68元,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19,202,910.68元。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6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苏尔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特提请董事会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并不会影响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一9月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2026年1一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