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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5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莹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文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标的公司”、前述资产统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自查论证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实质条件。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地矿集团。现就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方案:

1、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地矿集团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地矿集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40.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对价÷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向下取整精确至股,舍去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价尚未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锁定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和相关补偿承诺事项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归属和支付等安排另行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3.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锁定期安排

向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可用于标的资产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事项还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鉴于目前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地矿集团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签署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并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地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地矿集团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地矿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比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比照《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0月26日起停牌。经公司审慎自查,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期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股票拟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关联方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共同以现金方式购买黑龙江海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民爆”)100%股权,其中高争民爆购买海外民爆67%股权,藏建投资购买海外民爆33%股权。

海外民爆控股股东为黑龙江海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宝宇及其家庭成员,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地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为铜金属的勘探、开采业务、盐湖锂矿开发等。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海外民爆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不属于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亦未发生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交易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授权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其他事宜;

2、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执行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出具本次交易涉及的承诺及其他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文件;

4、在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或终止决定;

5、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撤回和公告本次交易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备案、通知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资产过户及交割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情况,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深交所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有关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的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即转授权予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本议案分别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待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6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争民爆,证券代码:002827)自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10月23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股东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3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3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6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矿集团”)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标的公司”、前述资产统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争民爆,证券代码:002827)自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本次交易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2026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争民爆,证券代码:002827)将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事项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等。相关风险具体详见《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第七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6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待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