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ST亿晶 公告编号:2026-06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公司重整尚未被受理,公司重整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预重整引导人”)。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327,393,277.84元,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 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近日,公司与预重整引导人及产业投资人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宁波瑞廉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廉”)签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预重整投资协议》出资安排进行优化。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中润光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大强先生、孟丽叶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将与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具体一致行动安排以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为准。预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出资安排优化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202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收到常州中院发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债权人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同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及公司自行聘任预重整引导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
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009、2026-010)。为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预重整引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等规定,公开招募亿晶光电预重整投资人,并通知公司及常州亿晶的债权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进行债权申报。
202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与产业投资人宁波瑞廉、中润光能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之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宁波瑞廉将取得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权。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待公司重整完成后,宁波瑞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郑华玲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6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并同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与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预重整引导人及产业投资人中润光能、宁波瑞廉签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鉴于当前光伏行业产业政策调整,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对原《预重整投资协议》出资安排等进行优化如下:
1、调整认购股份数量及出资安排。原协议第一条第2款“投资方案”第(1)项约定“宁波瑞廉出资71,918.68万元认购不低于39,950.38万股,中润光能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优化为“中润光能出资71,918.68万元认购不低于39,950.38万股,宁波瑞廉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不低于5,554.94万股。重整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龙大强先生、孟丽叶女士”。
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产业投资人中润光能将取得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权。补充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中润光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大强先生、孟丽叶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将与控股股东保持一致行动,具体一致行动安排以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为准。
2、调整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原协议第一条第2款第(2)项约定“乙方承诺,自其根据重整计划取得甲方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甲方股份”,优化为“乙方承诺,自其根据重整计划取得甲方股份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甲方股份,且自前述60个月锁定期满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盈利的,方可依法减持重整取得的股份”。
3、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安排,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变化情况
中润光能与宁波瑞廉作为本次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拟合计取得的亿晶光电股份数不变,即为不低于45,505.32万股。其中中润光能拟取得不低于39,950.38万股,成为重整后亿晶光电的控股股东,龙大强先生、孟丽叶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瑞廉拟取得不低于5,554.94万股。
重整投资人中润光能、宁波瑞廉的锁定期延长,承诺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亿晶光电股份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亿晶光电股份,且自前述60个月锁定期满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盈利的,方可依法减持重整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重整投资人受让标的股票总数量、受让价格、投资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的变更。
四、中润光能相关情况说明
(一)中润光能的穿透资金来源
中润光能将以自有和自筹资金认购本次亿晶光电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增发的股份。根据中润光能提供的《资金来源说明》,截至2026年9月末,中润光能合并范围内货币资金总计34亿元人民币,具备支付重整投资款的能力。
(二)是否符合收购人资格
中润光能及其实际控制人龙大强先生和孟丽叶女士均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所列示的情形,符合收购人资格。
(三)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中润光能主营业务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深耕太阳能电池片领域的同时,也适当投建了部分组件产能,以优化产业链布局,且便于自主检测和推进电池片升级,更有效匹配下游需求。中润光能的有效组件产能主要集中在老挝,其产品销售主要面向北美市场。重整完成后,亿晶光电将主要从事光伏组件生产销售及光伏电站运营等业务,亿晶光电组件产能位于中国常州,产品主要面向亚洲、欧洲及南美市场。中润光能与亿晶光电均开展光伏组件相关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
为进一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中润光能承诺,在符合届时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亿晶光电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中润光能将通过依法依规的方式妥善解决潜在同业竞争事项。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常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ST亿晶 公告编号:2026-059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该次会议于2026年11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江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2日

